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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养野生动物,补偿是关键一步

济南时报 2020-05-18 13:55 大字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中公布了全省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第一批退出补偿指导标准,其中包括了对此前手续合规的眼镜蛇、竹鼠、果子狸等养殖户的退出补偿指导标准,例如眼镜蛇为每公斤120元、竹鼠每公斤75元等。(5月17日《北京青年报》)

自从今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来,人工繁育的主要用于食用的野生动物何去何从,一直是舆论关注的问题。因为这不仅关乎全面禁“野”效果,也关系到相关养殖产业企业和从业者生计,还关系到脱贫攻坚任务等。

目前,湖南、广东、江西等多地已出台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方案。其中,湖南的退出补偿指导标准引发舆论关注。首先,这个标准是否合理,可能存在争议。因为不同养殖户的饲养成本可能不同,对补偿期待也不同。其次,补偿资金能否落实到位,即能否及时补偿值得关注。另外,领取补偿金后,养殖户能否真正退出有待观察。

由于上述《决定》实施前,法律允许人工依法繁育陆生野生动物,一些地方还作为扶贫产业、增收产业支持农民养殖。所以,退养野生动物的损失不应该由养殖户来承担,这意味着补偿标准至少不能让养殖户亏本,当然,养殖户也不应指望从补偿中盈利。因为“补偿”一词的意思很明确,就是抵消损失。这对地方财政是一大考验,需要各地把补偿养殖户视为一项民生工程来对待。

从报道来看,养殖户从1月份至今既没有收入又要承担不低的饲养成本。这既需要合理的补偿标准,也需要尽快落实补偿政策。早一天落实补偿政策,养殖户就能少些损失。为此,落实退出补偿标准最好有“时间表”,即在限定时间内实现野生动物全部退养。

补偿之后,养殖户能否彻底告别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也是舆论关注的一个问题。从理论上说,《决定》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后,市场没有需求,养殖户不会再重操旧业,但实际情况还需要观察,因为不排除某些不良需求引诱养殖户冒险。而要从根本上禁止这种养殖,则要用有效政策促进养殖户真正转行、转产、转型,才能彻底远离“旧业”。

也就是说退养野生动物是个系统工程。这个系统工程中,如何处置存活的繁育陆生野生动物,也是一项重要工作,因为补偿后就要立即处置,以避免增加退养成本、出现次生危害。国家林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部门将发布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以指导基层科学稳妥开展野生动物处置。期待该技术指南尽快出台,也希望加强处置现场监督。 (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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