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今日国内> 正文

【看案知法】10万元购物卡被指无效小伙起诉“妈妈购”

甘肃工人报 2020-05-15 04:13 大字

浙江杭州小伙阿星平时比较会“过日子”,他经常会从淘宝网闲鱼平台上以优惠的价格购买一些购物充值卡。

2016年,阿星陆续通过闲鱼平台以八五折的价格购买了上百张“美礼卡”,总面值为100900元,共计支付人民币85765元。但是在购物时却出了问题——商家拒绝承认这些充值卡的有效性,直接关闭了订单。

10万元可不是小数目,阿星遂诉至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据查,“美礼卡”是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一种商业预付卡,可以在公司所属的实体和网站上的门店使用,其中就包括了宁波“妈妈购”平台。“妈妈购”是贝因美的全资子公司。

2016年7月27日,阿星用购买的美礼卡顺利充值后,在“妈妈购”平台上买了3部手机,共花了98907元。

但是,阿星的这些订单一直没有发货。后来,订单被“妈妈购”平台单方面关闭了,而阿星账户里剩下的1993元也被冻结了。

阿星多次给“妈妈购”的客服热线打电话,“妈妈购”给出的理由让阿星大吃一惊,“退钱不行,你这个卡不是从我这里买的,我们被盗了,我们也是受害者,不能退你钱。”

原来,2016年7月27日,有人运用黑客手段更改了“妈妈购APP”的信息,用1分钱换购价值1000元的“美礼卡”,而阿星在2016年陆续购买“美礼卡”,其中7月27日当天购买了98张、每张面额1000元的“美礼卡”,总共9.8万元的美礼卡,就是该公司被盗的一部分。

“妈妈购”认为,作为网站发现公司被“盗”之后冻结了这批美礼卡的相关账户,属于合理的操作,他们也第一时间通知了阿星,所以阿星应该向闲鱼上的卖家追讨损失。

拱墅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美礼卡”具备不记名、不挂失、可转让的特性,因此具有能公开、无记名自由流通的特性。也就是说,虽然阿星不是直接在被告处购得该卡,但阿星向闲鱼卖家通过合理价格购得“美礼卡”,主观上并无过失。因此,“妈妈购”公司负有保证充值卡可足额兑付的义务。最终,法院认定阿星的行为构成善意取得,其有权要求返还实际损失即购得的金额85765元。

对于这个结果,“妈妈购”表示不服,提起上诉。曰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

杭州中院认为,“美礼卡”是一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由贝因美集团发行,在其旗下实体和网上门店使用。从法律性质上来说,该卡应认定为债权凭证,具有债权属性。购卡者预付相应面值的款项并取得卡号和密码后,即享有请求给付与面值相当的商品或服务权利。

阿星作为一般受让入,其难以判断“美礼卡”实际来源。而“妈妈购”平台冻结阿星的账户资金,缺乏合同依据,原判决并无不当。至于“妈妈购”所主张的被盗一事和本案民事纠纷属于不同的法律事实,“妈妈购”也无证据证明阿星跟盗窃行为有关,故以此为抗辩理由,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杭州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新闻推荐

管好社区大件垃圾重在制度创新

北京大件垃圾管理是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一环,需要认真研究并作出科学的制度安排。做好社区大件垃圾管理工作,可为垃圾分类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