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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落实170万套住房供应 今年居住用地供应量增一倍

澎湃新闻 2020-05-09 18:39 大字

5月8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深圳市落实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用地供应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指出,为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空间资源配置,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住房供应目标,制定了本规定。

按照深圳市政府2018年7月发布的《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明确落实2035年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提出了170万套住房供应数量目标及市场商品住房和三类公共住房套数4:6的供应结构要求。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认为,落实170万套住房供应任务任重道远,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优化住房用地供应机制,保障住房用地供应,是落实住房供应任务的关键举措。

为保障深圳市住房用地的供应充分,同时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此次《暂行规定》明确引导多主体参与,同时拓展供应渠道。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指出,在对我市历史住房用地供应情况、各类住房用地供应渠道、各类住房用地供应潜力进行了系统梳理分析的基础上,《暂行规定》确定了十一种住房用地供应渠道。即在新供应、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土地整备留用地建设等原有政策供应渠道的基础上,增加了原农村集体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用地、历史遗留未完善出让手续用地、已出让未建用地、已建的合法用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存量用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轨道交通用地综合开发等住房用地供应渠道。

同时,挖掘用地潜力。《暂行规定》坚持新增供应和存量盘活相结合,横向扩展和纵向挖潜相结合,鼓励已批未建用地和已建合法用地,在无偿移交公共利益用地后建设公共住房;鼓励交通场站、变电站及消防站等公共设施用地,在符合规划、满足中远期业务发展需求、满足公共配套设施及市政交通设施承载能力且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配建出租的公共住房。

此外,轨道交通用地(含车辆段、停车场、轨道交通站点)等在符合规划且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住房建设。

供应结构也将调整。《暂行规定》明确建设住房的类型应综合考虑拟供应用地周边的人口结构、产业特征以及住房需求等因素确定;高等院校、大型科研机构及产业集聚园区周边以建设人才住房为主,轨道交通站点等交通便利地区以建设人才住房和公共住房为主。《暂行规定》也对其他渠道各类住房用地供应建设公共住房的类型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

此外,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王策飞在8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表示,深圳2020年计划供应建设用地1200公顷(含深汕特别合作区182公顷),其中,居住用地计划供应量将达到293.2公顷,占今年计划供应总量比例的近25%,较去年的150公顷增加了近一倍,公共住房和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量较去年均将有较大增长。

1200公顷计划供应建设用地总量中,还包括产业用地供应198公顷,民生设施用地供应601.8公顷,商业服务用地供应107公顷。

对于产业用地,据中新社报道,今年产业用地计划供应量仅为下限,不设上限,只要是符合深圳产业方向和高质量发展需求的优质项目,深圳一定有地可落。同时将全面保障教育、医疗等12类民生设施项目落地。今年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第十五高级中学等一批民生设施项目已经落地,预计还将有深圳歌剧院、国家博物馆深圳馆、深圳科技馆(新馆)、深圳质子肿瘤治疗中心等一大批民生设施项目陆续落地。今年商服用地供应量较去年有所减少,但将会充分保障事关城市发展和品质的高端酒店、高端医疗等项目用地需求。

截至目前,深圳今年已供应产业用地21宗63公顷,已供应居住用地30宗54公顷,正在组织供应的居住用地12宗78公顷(其中5月底前将向市场推出8宗60公顷),其他用地的供应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之中。(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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