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多举措应对 疫情影响稳就业
新华社银川5月8日电(记者张亮)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获悉,宁夏制订了一系列金融财税政策,通过实施援企稳岗、积极增加就业岗位、完善就业托底保障等多举措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给稳就业带来的影响。
宁夏明确,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从2020年1月1日起,稳岗返还条件调整为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的企业,以及参保职工30人及以下且裁员率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的企业。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标准由实际缴费的50%提高至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2020年6月底前,允许工程建设项目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连续3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的企业可免缴。
完善就业托底保障方面,宁夏规定从2020年5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从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5%提高到90%。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其他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此项政策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为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宁夏在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同时,将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并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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