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舟一体化提速:宁波拟给予舟山户籍人员迁移户口同城待遇
两市人民正不断享受到宁波舟山一体化建设的成果。
浙江宁波市拟给予一衣带水的浙江舟山市户籍人员迁移户口同城待遇,舟山市区户籍等同于宁波市区户籍,舟山县市户籍等同于宁波县市户籍。5月6日,宁波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征求全面放宽我市落户条件意见建议的公告”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布,称为期一个月的征求意见 结束,群众对此政策持支持态度,将汇总其他渠道意见,提交局党委审议。
据《征求意见稿》,宁波将根据“甬舟一体化”工作要求,给予舟山户籍人员迁移户口同城待遇,舟山市区户籍等同于宁波市区户籍,舟山县市户籍等同于宁波县市户籍。同时,放宽“高层次人才专户B类家庭户”设立条件,放宽居住就业、投资创业落户条件,放宽社保缴纳条件。
宁波、舟山隔海相望,两地的一体化起于宁波港、舟山港的一体化。此前,两港虽处同一海域,用同一航道,拥同一腹地,但规划建设、营运管理彼此独立。2005年12月,宁波—舟山港管委会挂牌。2015年8月,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实现以资本为纽带的实质性一体化。2018年5月起,《中国港口代码》内“宁波—舟山”的港口名称更新为“宁波舟山”。目前,宁波舟山港年货物吞吐量超11亿吨,连续11年蝉联全球港口第一;年集装箱吞吐量2700多万标准箱,居全球第三。
2019年,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谋划推进宁波舟山一体化”。根据当年8月公布的《宁波市推进甬舟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到2025年将全面建立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基础设施、科创产业、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领域基本实现同城化,现代化国际港口名城初具规模,方案提出的六大任务就包括建立同城化民生服务体系。
4月上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发布,提出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将推动超大、特大城市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探索推动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建立城镇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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