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为情人买车买房妻子起诉 法院:属夫妻共同财产 需返还
夫妻俩白手起家,事业有成后,丈夫却有了婚外情,给情人买车买房,妻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丈夫的赠与行为无效。经杭州桐庐县法院日前调解,丈夫的婚外恋对象返还120万元。
叶女士和丈夫周先生1984年结婚,19年前白手起家办企业。2012年,周先生结识了小近20岁的吴女士,发展成婚外恋关系。次年,周先生在某镇为吴女士购置一套房产,并在一段时间内为其偿还每月近3000元的房贷,还为她买了辆宝马X3。叶女士2013年觉察此事后,选择原谅丈夫。在她和女儿的劝说下,周先生答应不再和吴女士来往。2018年,叶女士发现丈夫总在微信上向同一女子转账。质问下,周先生承认对方就是吴女士,这些年一直在给她转账,少则五千,多则一万。随后,叶女士将吴女士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丈夫2013年起对吴女士的钱款、房产、车辆等赠与无效,吴女士返还上述财产。
法院审理认为,周先生赠与吴女士的钱款来源系夫妻共同财产,他未经叶女士同意,擅自将多笔属夫妻共同财产的资金赠与吴女士,损害叶女士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赠与行为还违反《婚姻法》关于夫妻间负有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义务的规定,有违公序良俗和婚姻伦理道德,具有不正当性。经调解,吴女士返还120万元。(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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