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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省份出台学校“退住宿费”细则 根据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收住宿费

齐鲁晚报 2020-05-05 05:03 大字

近期,“能不能退住宿费”成为热门话题之一。此前,教育部已明确,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近日,四川、河北、陕西、浙江、宁夏等省份陆续出台政策,将教育部意见落实。

4月17日,河北省教育厅官网发布通知,将严格落实教育部住宿费退费要求。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收住宿费。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多余部分退还学生。

4月20日,四川省教育厅发布通知,其中明确,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学校根据实际住宿时间并综合考虑与宿舍直接相关的人员、折旧等成本支出,在春季学期末结算清退。

宁夏回族自治区通知明确,已按学年收取住宿费的,学校须将多收部分在2020年春季学期末结算退还学生。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收住宿费。在校住宿时间不足1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按1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

陕西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4月27日发文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校应严格依照非营利原则合理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收取标准按月平均计算,按学年收取的以10个月为平均基数,按学期收取的以5个月为平均基数,学校应根据实际住宿时间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或学期收取的住宿费,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科学计算,合理清退。

浙江省教育厅官方微博4月30日发布消息称,学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按照10个月(每学期5个月)计算,多余部分一律退还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

有省份已经开始着手退住宿费。西安翻译学院4月30日发布通知,根据本学期学生实际住宿时间,学校将退三个月住宿费。所有已交清本学期住宿费学生,按三个月住宿退费,按本学期住宿费标准的60%退费。未缴费的同学将按照2个月时间收取。此次退费将涉及2万余名学生,退费金额1700余万元。(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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