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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记者的背后,是对舆论监督的抗拒

齐鲁晚报 2020-04-23 05:00 大字

这些公职人员并未上前制止打人者的暴行,道歉还如此“敷衍”,反映出一些地方的公权力机关,在面对舆论监督,特别是“揭短”时,还存在抵触和反抗情绪。

□本报评论员朱文龙

4月21日,河南省原阳县4名遇难儿童在当地公墓安葬。多家媒体记者经儿童家属同意,前往现场采访。其间竟然遭遇20多名不明身份人员强行阻拦,多名记者遭遇暴力推搡和殴打,有的记者衣服被撕烂,眼镜被踩坏,手机更是当众被抢走。

用“殴打记者”的方式阻碍正常的新闻采访,还暴力抢夺、破坏记者的随身物品,此行径可谓非常恶劣,不仅粗暴侵犯了媒体的正当采访权,还涉嫌违法犯罪,使当地的公信力大为受损,给当地的形象“抹了黑”。虽然原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和原兴街道办事处主任赶到被打记者所住酒店当面道歉,新乡市市委书记也表示将针对此事进行彻查,但是这起事件还远称不上圆满解决。

事件中有一个细节耐人寻味。记者被抢的手机虽然被归还,但记者们却发现“一开机里面什么都没有”,甚至连“通讯录都没有了”。当记者追问为何出现这种情况时,回答竟然是“不清楚”,至于被抢手机是谁送给宣传部的,对记者动手的人又是什么身份等问题,这位副部长也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

如此“道歉”,与其说是来抚慰被打记者的,更像是走过场应付“任务”的。据报道,现场有至少一名原阳县政府工作人员,此外,原兴街道办事处主任也承认,事发时有街道的工作人员在场,但是,这些公职人员并未上前制止打人者的暴行。道歉如此“敷衍”,反映出当地的公权力在面对舆论监督,特别是“揭短”时,还存在抵触和反抗情绪。

虽然中央曾多次召开会议,指出“领导干部要增强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接受舆论监督”,但很明显,原阳有关部门并没有真正领会中央的精神,更没有落实到实际行动之中。多家媒体的记者明明是在进行正常的采访活动,却遭到了野蛮的暴力阻挠和殴打。恶劣态度背后充斥的戾气,反映出的是当地有关部门对舆论监督的拒绝态度,是对公民知情权和法律的践踏。

针砭时弊、激浊扬清,是新闻媒体的一项重要职能。各地各部门要明白,新闻舆论监督并不是帮倒忙,而是推动当前工作的重要抓手,用得好就能推动工作提速提效,反之,面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鸵鸟政策,甚至“捂盖子”,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反而激化矛盾,引发次生舆情。

具体到原阳这起事件,相关部门除了要对此事进行彻查,对暴力阻挠记者采访的不明身份人员进行严厉追责之外,还应不怕自揭其丑,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公开真相,以开放的态度和法治的精神来应对各方面的监督。唯有从根子上戒掉“舆论监督过敏症”,为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营造良好氛围,才能真正挽回地方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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