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台新规关爱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上调、发展空间拓宽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战斗中,武汉广大社区工作者不顾危险、日夜奋战,筑牢了社区防控的重要防线。4月初,武汉市出台新的《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将设立新的社区工作者报酬体系。初步测算,新体系下社区工作者年人均应发报酬增幅达86.3%。
武汉还将进一步拓宽优秀社区工作者进入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的通道。各区面向社区两委专职成员的定向考录街道(乡镇)公务员职位计划,原则上按照本区街道(乡镇)公务员考录职位计划的20%左右安排。各区面向社区工作者的定向招聘基层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计划,原则上按照本区基层事业单位招聘管理岗位计划的20%左右安排。
社区工作者人员岗位分为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干事两大类,社区两委成员按照5到9人配备,社区干事一般按照每300到500户配1人的标准配备,由各区统一招聘,街道(乡镇)统一管理,社区组织统筹使用。
社区工作者将实现“有进有出”,出现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或者连续3年考核基本合格的;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的;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的,对社区干事,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社区两委成员,依法依规予以免职或者罢免后,解除劳动合同。
社区工作者的薪酬大幅度上调,年人均应发报酬增幅达86.3%;月人均实发报酬增幅达71.9%。同时,还增设了学历津贴、职业津贴,引导社区工作者坚持学习、持续提能。
武汉市明确,对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特别突出、贡献特别重大,获得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的社区工作者,以及在任职期间所在社区获得市级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的社区主要负责人,可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专项招聘为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原题为《武汉出台新规关爱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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