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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省总印发支持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和劳动关系协调十三条措施

四川工人日报 2020-04-02 10:36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杨诚波)省总工会近日印发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和劳动关系协调十三条措施》,要求全省各级工会组织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切实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稳定经济社会大局作出积极贡献。

《措施》明确,积极协助做好稳就业工作,引导职工群众就近就业,做好职工群众跨区域就业的对接服务,组织好“工会就业创业服务月”等活动,切实缓解就业压力。加强就业创业援助,对就业确有困难的职工群体进行信息摸排,积极推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加强职工线上技能培训,积极支持职工利用“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技能学习”“中国职业培训在线”等网络职业技能教育平台进行学习培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协力服务农民工就业返岗,建立省内农民工输出和输入地工会衔接协作机制,主动对接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工会,畅通信息渠道,协助开展点对点接送服务。积极支持企业科学防控疫情,持续开展慰问活动和关爱服务。

《措施》要求,要抓实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对在档全国级困难职工按照每户2000元的标准全覆盖发放疫情防控期间临时生活补贴(不计入年度帮扶标准总额);对其他困难职工,由各级工会根据困难程度予以适当补助,在防疫专项资金中列支;及时将因疫致困的符合建档条件的职工纳入工会困难帮扶范围,并按当地困难职工救助标准及时开展生活、医疗等专项救助;开展建档困难职工“一对一”全覆盖慰问帮扶,特别是要及时摸清因疫产生的特殊困难,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

同时,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职工工资权益,对无故拖欠职工工资的行为,提请行政执法部门及时予以纠正;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建立疫情防控期间职工法律服务绿色通道,运用好省(城)际联动维权机制,发挥好工会维权律师团和法律服务志愿者作用,依托工会网站和“两微一端”等互联网平台,为广大职工精准提供线上线下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期间及企业复工复产后女职工劳动保护,引导企事业单位落实孕产期女职工错峰上班、居家办公、弹性工时政策,提高女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措施》强调,要广泛开展专项集体协商要约活动,积极引导职工和企业通过集体协商,妥善处理复工复产前后职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及女职工生育保护等问题,促进企业和职工和衷共济、共渡难关;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指导企业工会、职工代表与企业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举办首届全省集体协商竞赛,进一步提高集体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进一步配齐配强各级工会集体协商专兼职指导员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

依法协调劳动关系,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稳定劳动关系“春风行动”,鼓励支持协商协调解决矛盾纠纷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和谐同行”企业培育共同行动,重点选取一批行业影响力较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劳动密集型民营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点对点的和谐劳动关系培育指导,帮助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风险。

加强劳动关系情况监测处置,主动开展工会劳动关系发展态势和职工稳定情况监测,密切关注、全程监督复工复产中的劳动关系问题处置,及时对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提供劳动关系领域劳动法律决策咨询、“劳动关系法律风险体检”等服务,指导帮助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健全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化解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坚决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完善网络舆情监控体系,发挥劳动争议调解多级体系作用,加强劳动领域政治安全风险和职工队伍稳定排查化解工作,认真贯彻“五个坚决”,以职工队伍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好先进典型选树工作,引导广大职工志愿者主动出击当好政策“宣传员”、复工“指导员”、助企“服务员”、问题收集“情报员”,助力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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