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患者平均治疗费为1.7万元
商报综合消息近日,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专访时表示,截至3月15日,治疗新冠肺炎患者的平均费用为1.7万元,其中医保支付比例约为65%,剩余部分由财政进行补助。
熊先军表示,截至3月15日,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全国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医保结算93238人次(包括门诊患者多次就诊结算),涉及总费用103960万元,医保系统共支付67734万元。全国确诊患者结算人数为44189人,涉及总费用75248万元,人均费用1.7万元。
为缓解医疗机构垫资压力,医保经办机构还专门预付专项资金用于患者救治。截至3月19日,各地医保部门累计拨付资金193亿元,其中湖北省37亿元。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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