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疫当前,我看到了法治的光
尚淑莉
2020年春节,新型冠状病毒肆虐席卷了全国。
疫情伊始,人们的情绪就像坐上了过山车,忽高忽低。这其中有在网上发出亲人过世,悲伤难挨的纪念悼文的;有流浪在外,谈不被理解的各种心酸的;也有痛斥囤积居奇,欲发国难财的不良商贾的。
有人说你心里有什么,就能看到什么。作为一个法律人,透过种种纷扰,我看到的是法治进步的力量。这其中有意识层面的流动,但更多的是外化的行动。自有人类社会以来,发生过的瘟疫不胜枚举,但如当下中国举全民之力、上下同心、尊重科学、规范有序的,应不多见,无论警察、医生、护士、百姓都严阵以待。
正月初四,一条短信进来了,来自关中某县的县长:“您好!当前情况下征用民营医院,百姓不同意怎么办?如何补偿?”
想要回答好他的提问,必须搞清楚这么几个问题:第一,政府有没有权力征用民营医院?第二,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政府才可以征用民营医院?第三,哪一级政府有权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征用民营医院?第四,征用民营医院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回答了这位县长的提问后,我颇为感慨。疫情下的基层领导开始关注法律的规定,懂得将拟实施的行政行为事先放在法律的框架内去预判,去预估它的合法性,用法律人的思维去处理问题。这难道不就是法治的光芒吗?这次疫情中,我看到了一些地方官员的变化,他们不仅能够主动对接法律专业人士,而且有对生命、对职责的敬畏。
从大年三十开始,政府发布取消人群密集性集会的通知。我原本以为,在多元化的当下,不会有那么多“听话”的人。但是,我看到了喧闹城市呈现出寂静,大街小巷很少有人,偶尔遇到一两个过路行人,大家都口罩防身。我和朋友聊起这场疫情,大家都自觉选择听政府的话,居家隔离。我想这整齐划一的动作,是老百姓对规则有了新的认识,敬畏生命从遵守规则开始。这期间,老百姓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居家隔离,不给国家添乱”。这简单的一句话,牺牲了春节本该有的热闹,放弃了中国传统文化当中传承了几千年的走亲访友,但这些行为的选择,并非来自强迫,更是出于自愿。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公民自觉遵守规则的意识是基础,这在疫情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前些天,人们讨论最多的是“8人传谣事件”。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刊发题为《治理有关新冠肺炎的谣言问题,这篇文章说清楚了!》的文章,对“8人传谣被处理事件”作出评论。西方有句谚语叫“没有原告就没有法官”,在这样一个没有原告,没有受理法院的“案件”当中,最高法公众号主动发声,对该事件作出评论,对于社会价值观的引导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它厘清了造谣与言论自由的界限。
我相信,尽管在抗击疫情的过程中,我们仍有许多值得反思和汲取的经验教训,但所有这些点滴的努力,最终都将汇集成中华民族法治历史上的大河。
守法的公民和守法的政府一样值得尊敬。这次的全国抗击疫情大会战,留给我们的将不仅是抗击疫情的宝贵经验,更多的则是依法治国的最新成果。法治社会的形成,需要我们每一个个体与政府、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共同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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