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决定 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向后延长一周
新华社北京3月3日电(记者 郁琼源 王秉阳)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3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税务总局已经决定依法将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向后延长一周。
“也就是说纳税申报的截止日期从3月16日延至3月23日,届时对于仍属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地区,可以由省级税务局依法依规具体明确再延长延期的范围及时限。”王道树说。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吸纳就业人员的主力军,也是受疫情影响比较大的群体。“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减免政策比较多,既有对支持复工复产减征或者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湖北是免征,湖北以外的其他地区减按1%征收率征收;又可以享受国家出台的其他针对疫情防控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还可以继续享受去年以来出台的针对月销售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的免税政策。”王道树说,同时,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还可以享受三项社保费阶段性减免等税费支持政策。
据王道树介绍,税务部门部署各地税务机关做好“四专”服务,网上有专栏,在税务网站专门设置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让相关的政策措施易于知晓。线上有专席,在12366纳税服务热线设置小微企业专席,畅通线上直连互通渠道。点上有专人,在办税服务厅都设立了咨询台和引导员,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专门的导税服务。事上有专办,税务总局专门设立了小微企业服务处,各地税务服务机关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工作。
王道树说,为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税务部门在今年开展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将纳入“银税互动”的企业,从纳税信用A级、B级拓展到M级,数量增加了一倍,并且确保疫情期间信息推送、申请受理不中断,努力实现“银税互动”贷款网上一站式办理。
新闻推荐
新华社上海3月3日电(记者兰天鸣)上海首例防疫物资诈骗案3日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颜某犯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