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邮件发出后 湖北某医院400万元冻结款为何紧急解封?
广州南沙法院法官周晓宇遇到了一个难题!
1月31日晚上7时许,他的电子邮箱里,收到了一封来自湖北某医院的紧急申请书。
事情是这样的:2017年12月,该医院向广东某公司租赁了一套大型医疗设备,但没能及时支付租金,两年时间里,一共拖欠了400余万元。在接到租赁公司的申请后,今年1月10日,南沙法院正式立案,并依法冻结了医院名下的银行存款。
没想到,21天后,该医院却向法院提出来:能否予以通融?在写给法院的申请书中,医院讲述了当前所处的困境:由于院领导均在防控一线,暂时无法商讨如何提供医院资产作为担保,而账户的冻结又严重影响了抗疫工作的开展,恳请法院能够给予理解支持。
此时的湖北,正面临着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挑战。一边是出租人的合法权益,一边是紧急的防控责任,怎么办?
一场发生在粤鄂两省之间的解封谈判开始了。
经过研究,南沙法院迅速召集了租赁公司和医院,多次连线商议。在征得租赁公司同意后,2月5日,南沙法院依法解封了医院其中一个账户的存款。
2月6日,南沙法院“趁热打铁”,再次组织双方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进行磋商。可这一次,租赁公司不愿再让步了,只同意解封部分存款。双方没有谈拢。
这场陷入僵持的谈判,在三天后,因为一份指导性文件的出台而出现了转机。
2月9日,广东省法院印发通告,明确了疫情防控期间民事行政案件审理的一些事项,其中就有一条: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参与防疫救治医疗机构,可酌情解除或变更冻结、查封等强制措施。
这真是一个好消息!南沙法院马上向医院建议,尽快补充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得知申请有望获准,医院也倍感振奋,迅速提交证据,包括能够证明其防疫救治医疗机构身份的《调度令》《抗疫药品入库清单》等材料。
2月10日晚9点,周晓宇法官召集合议庭成员,通过远程办案系统紧急合议。在对案情进行了充分讨论后,大家一致认为:该医院符合疫情防控期间可以解除账户冻结的情形,同意一次性对剩余存款予以解冻。
按照法定程序,次日上午9点,南沙法院院长吴翔召集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并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紧急研究后,同意了合议庭意见。
12日中午12时许,冻结存款全部解封。解了燃眉之急的医院,再无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抗疫战场。
(原标题为《 一封邮件发出后,400万元冻结款为何紧急解封?》)(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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