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财经纪律保障
本报讯 “严禁任何单位擅自截留、挤占、挪用疫情防控资金或改变用途;严禁将各级财政安排的防疫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平衡预算;严禁擅自调整补贴补助政策标准及政策适用对象范围……”
近日,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监督市财政局向全市印发《关于切实严肃财经纪律强化疫情防控资金监管的通知》,对全市各单位提出纪律要求,为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财经纪律保障。
“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第一时间出台《关于严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纪律的紧急通知》,制定《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坚持上下联动,会同区市县(园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合力开展监督检查,每天跟进疫情防控工作进度。
截至目前,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收集到财政系统情况反映12条,已有效解决10条。
(李文莉 罗叶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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