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角口罩卖1元被罚4万? 湖北洪湖已对该处罚启动重新调查
2月12日,一则“进价6毛的口罩售价1元被罚”的消息在网络上引发争议。羊城晚报记者独家了解到,目前湖北省洪湖市已对该处罚启动重新调查,同时纪检部门也介入调查是否存在执法人员违纪等情况。被处罚药店的老板在现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并不支持口罩卖高价,被罚是内部沟通出了点问题。
洪湖市禁止口罩涨价警示
一块钱“良心口罩”还“哄抬物价”挨罚?12日,一个处罚消息迅速“走红”——洪湖市华康大药房销售一次性口罩,购进价格0.6元/只,销售价格1元/只,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调查后,认为其涉嫌哄抬价格,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4210元,罚款人民币42630元。
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声明显示:2020年1月28日,因接到消费者投诉,洪湖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相关事实进行了调查,经了解,洪湖市华康大药房于2020年1月23日从仙桃某公司购进一次性劳保口罩44000只,购进价格0.6元/只,销售价格1元/只,该批次口罩没有中文标识。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有关价格违法行为认定和处理的指导意见》,该药房违反两条规定:一是“公共卫生一级响应期间,与疫情相关的医用商品、防护消毒商品等一律不得涨价;二是所售商品无参照原价,购销差价额超过15%的,构成哄抬价格行为。”
报道消息和声明出来后,在网络上引起较大争议,不少网民留言认为,一块钱的口罩在“一罩难求”的当下完全是“良心价”,处罚哄抬物价不可理解。
洪湖市场监管局:处罚有理有据
洪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华康大药房的处罚情况属实。
市场监管局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市长热线转办函件、12315投诉等,以证实该局是接到相关投诉才过去调查的。
另外,其出示1月25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鄂市监竞争(2020)3号文显示,“公共卫生一级响应期间,与疫情相关的医用商品、防护消毒商品等一律不得涨价”,并制定哄抬价格行为标准。该工作人员还称,1月27日起,该局在各经营场所发布“行政警示”,并通知各经营者,已尽到告知义务。
洪湖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也在全力协调市面上医疗防护用品紧缺问题,在稳定价格的同时,保障供应。
被罚药店老板毛先生
经营者:涨价被罚是内部沟通出了问题羊城晚报记者辗转找到被罚药店的经营者毛先生,毛表示,他并不支持口罩卖高价,被罚是内部沟通出了点问题。
“搞药店的人都知道,卖口罩是赚不了几个钱的,疫病期间,不能趁火打劫,不要说有通知,没有通知我也不让涨价。”毛先生告诉记者,这次疫病,他还向红十字会捐了5万块钱,他经营的一家医院也腾出来给政府专门收治新冠肺炎病人。“我的觉悟不会那么低,主要是药店最近我交给我女婿管了,他不太了解情况,因为口罩的进价一直在涨,这次涨价也没有跟我说。”
毛先生表示,这两天他又进了几万个口罩,0.9元的进价,只卖1元钱。
毛先生说,他没有去申请复议,也不想评价罚款是否有问题,但确实认为口罩在这个时期不应该涨价。
“卖口罩不挣钱,商家还有积极性吗?”记者问,毛先生表示,这个时候,企业要讲责任。
洪湖市:该处罚启动重新调查程序
12日晚,洪湖市委宣传部在回应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洪湖市对该口罩处罚引发的争议非常重视,目前已对该处罚启动重新调查程序,同时纪检部门也介入调查是否存在执法人员违纪等情况。
羊城晚报记者在洪湖市几个较大的药店了解到,目前口罩仍有存货,普遍卖得不贵,一个医用外科口罩卖1块元左右,但有些药店要凭身份证限量购买。
(原题为《一块钱“良心口罩”还要罚4万块? 湖北洪湖市回应要启动重新调查》)(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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