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疫情防控期间,对暂时欠费的居民不停电、不停气 ◎ 加快新建、改建战“疫”医院、疾控中心供电设施建设 ◎ 强化企业职工防护,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 全力保障煤电油
本报讯(记者 郑莉)2月12日下午,记者从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能源供应的若干措施》,从建立能源供需台账、全力保障有效供给、做好煤矿复工复产、确保电力稳定供应等方面出台九大举措,加强统筹协调,保障煤电油气供应。
全力保障有效供给。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社会用能需求,遇特殊情况优先保障疫情病患诊治定点医院、应对疫情所需医疗设备和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以及民生用能,保障实行封闭管理小区、村庄、单位的电力、天然气供应。疫情防控期间,对暂时欠费的居民不停电、不停气,保障群众正常生活。
做好煤矿复工复产。支持已生产煤矿科学组织生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做到满负荷生产;协调待复工煤矿细化工作措施,组织休假人员返岗,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确保电力稳定供应。加快新建、改建战“疫”医院、疾控中心供电设施建设,加快应对疫情所需的医疗用品生产企业新上生产线、扩建厂房电力扩容进度,确保及时提供可靠电力供应;做好企业复工电力供应准备工作,确保随时开工、随时用电。协调石油天然气加工、供应企业科学组织生产,强化产运销衔接,有序投放市场资源,保持合理库存。畅通能源调运通道。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确保煤炭、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能源生产、供应、运维车辆通行,急需能源物资使用运输绿色通道,优先安排电煤运输。强化企业职工防护。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把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强职工健康检查,加大疫情防护装备保障力度,将防护措施落实到每位职工,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能源保供责任,严格执行国家能源价格政策。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刘健在发布会上表示,全省能源消费低位运行,煤电油气供应较为充裕。目前,全省主力电厂存煤约300万吨、满足20天以上需求。截至2月11日,全省41处煤矿已复工复产36处,产能1.2亿吨、占全省煤炭产能的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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