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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泄露疫情防控信息 贵州遵义一区通报三起违纪案例

澎湃新闻 2020-02-04 18:56 大字

2月3日,中共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通报了三起违反工作纪律泄露疫情防控信息的案例。

通报称,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但在互联网网络信息传播上,却有少数党员干部在社交网络上公私不分,界限不清,随意向社会转发、编辑、泄漏工作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和工作被动。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迅速扭转局面,现将三起违反工作纪律泄露疫情防控信息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区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帅旭擅自编辑敏感信息通过网络传播的问题。2020年1月25日,汇川区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帅旭在社交网络软件上见到一份《公安传来第一批近期武汉等疫区来仁名单》的电子表格文件,便用“贵州省遵义”关键词筛选出遵义三城区名单197人,形成新的电子表格文件,将原文件名《公安传来第一批近期武汉等疫区来仁名单》改为《公安传来第一批近期武汉等疫区来遵名单》,上传至微信群“XX之家”(群成员19人)和“相逢XX”(群成员11人)。该名单后被群内人员转发扩散,造成不良影响。区纪委区监委给予帅旭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二、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吴佩桓转发疫情信息通过网络传播的问题。2020年1月21日,吴佩桓在其微信群“XX一家人”中看见申某某(系遵义市直某机关工作人员)发布的一张图片,吴佩桓在未向申某某核实该图片内容的情况下,随即在微信群“财神XX”(群成员13人)中转发了该图片。该图片后被群内人员转发扩散,造成不良影响。区纪委区监委给予吴佩桓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三、区公安分局民警李静泄漏工作信息被他人转发到网络传播的问题。2020年2月1日,区公安分局负责草拟了一份汇川区关于禁止车辆通行的公告,起草工作人员完成初稿后,将初稿点对点传给分局警令部负责人李静审核,李静违反公文起草程序,将初稿内容通过微信发至“汇川区公安情报中心工作群”(群成员33人),区综治平台接线工作人员周旺系该群成员之一。随即,周旺将该电子文档转发到个人生活微信群“XX谷游击队”、“XX问候群”、“X家亲”等,该内容被群内人员转发到其他微信群后,在社会上迅速传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20年2月2日,周旺受到依法行政拘留3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处理。区纪委区监委给予李静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通报指出,上述三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全区个别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关键时候,政治站位不高,信谣传谣造谣,严重贻误影响工作,教训十分深刻。

通报要求,各单位一把手要严格要求,压实责任,管理好日常工作信息,按程序处理好重要信息,严格保密公民个人信息。要加强对单位、部门微信工作群的规范管理,未走完公文程序的工作内容不得随意在群内发布。要加强对单位人员的纪律教育,明确微信工作群和微信生活群的界限,不得随意转发和传播未经证实的非官方消息。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加强对舆情信息管控的政治监督检查,对查处的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形成震慑,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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