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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如何防护 职工权益怎么保障 返程开工前这些事要知道

三秦都市报 2020-02-04 00:38 大字

新华社发本报讯(记者石喻涵)现在,很多人陆续返程回到工作岗位。疫情当前,上班族应该怎样去应对如此严峻的疫情形势?记者根据中国疾控中心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指南》进行了梳理。

办公场所:不要带病上班

《指南》提出,工作人员要自行健康监测,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等),不要带病上班。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者,工作人员应要求其离开。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定期清洗和消毒。保持办公场所内空气流通。

公共交通:建议备置口罩等物品

发生疾病流行地区的公共交通工具在岗工作人员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并每日做好健康监测。公共交通工具建议备置体温计、口罩等物品。增加公共交通工具清洁与消毒频次,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记录和标识。

特殊工种:在岗期间要及时更换口罩

国家卫生健康委在2月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出,售货员、地铁工作者、媒体记者等人群日常接触人员比较多,工作期间要注意个人防护,在岗期间要规范佩戴口罩,及时更换。同时要注意手卫生,每天至少两次测量体温,一般情况下不必穿戴防护服或者防护面罩这些防护用品,如果出现了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呕吐、肌肉酸痛等等,应该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就医。

务工人员返城:保留票据信息每日进行监测

农村务工人员返城之前要先进行体温测量,如果存在可疑症状,需要等疾病痊愈后再返城。对于去过武汉这些疫情高发地区,或者近期接触过确诊病例的要等14天观察期满之后再返城。返城过程中,务工人员也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

职工权益保护:隔离期间应支付报酬

人社部发布通知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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