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
(上接第一版)
要实行最严格的隔离观察和安全防护措施。设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加强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点建设,加强医院感染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安全,严防院内感染。
要实行最有效的医疗救治。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及时收治所有确诊病人,同时加强患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要实行最及时的疫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全面落实车站、国省道、高速公路口等重点场所的强制卫生检疫措施,对门诊病人进行全面体温检测,开展科学有效的疫情研判和评估工作,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疫情防控指导。
要实行最彻底的环境治理。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医院、车站、商场、宾馆、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和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的消毒灭源工作,确保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湖北返乡等重点人群家庭消毒全覆盖。加大对农贸市场、集贸市场、超市的禽类、野生动物等交易的监管和卫生学处置力度,加强源头防控。
要实行最规范的信息报送和信息发布。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发布疫情,科学解疑释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要实行最充分的物资和力量保障。加强物资资金保障工作,落实好定点医院及后备医院,做好卫生防疫用品的统计筹备工作,加紧梳理所需物资存量、需求并尽快增补物资。
要实行最科学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全面加强群众健康教育,普及疫情防治相关知识,增强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和社会信心。开展医务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增强全体医护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要实行最严厉的督导检查和工作纪律。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加大对各地各部门疫情防控职责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瞒报、错报、谎报、漏报重要信息,截留、挪用、克扣应急物资及经费,造谣、传谣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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