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政府发布通告:市民戴口罩方可进入公共场所
据新华社电武汉市政府22日晚发布通告,决定在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应当佩戴口罩。这是武汉市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采取的最新部署。
根据这项措施,武汉市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要求进入其场所的顾客在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并在入口处设置醒目佩戴口罩的提示,对未佩戴口罩进入场所者应当予以劝阻。
这些公共场所包括宾馆、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美容店、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车(机、船)室等人群聚集地。
同时,武汉市还要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佩戴口罩。
武汉市还对这项措施的责任单位和第一责任人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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