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江苏泰州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1月22日在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消息称,特大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公益诉讼案二审宣判。
该消息显示,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特大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公益诉讼案,于2019年10月24日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59名被告在相应的范围内共同或者分别赔偿造成的鳗鱼资源和长江其他生态资源损失共计858.9168万元的侵权责任。被告王某某、秦某某等11人不服一审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围绕上诉人提出的上诉理由,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逐一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答辩意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31日作出终审判决,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新闻推荐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仍在持续,疫情防范应对工作有序开展。1月22日上午,澎湃新闻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新型冠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