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为科创护航!上海市推进科创中心建设条例有哪些亮点?
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获法治护航。
1月20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今后,上海将依法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各类创新主体提供相应政策支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以法治引领、推动科创中心建设。
根据《条例》,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为科创人才住房、医疗、子女就学等方面提供便利。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科技型企业,对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
确定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基本框架
2016年,上海启动科创中心建设法制保障课题研究,意味着这项立法工作驶入快车道。
几年间,相关立法调研持续进行。2019年,科创中心立法列入市人大常委会正式立法项目,一年内经常委会三次审议,并提交今年人代会审议、表决。反复修改、最终形成的条例,凝聚着最大共识。
《条例》共九章五十九条,其最大特点,是凸显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基本法的定位。
1月15日,今年人代会第一天,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泽洲作关于条例草案的说明时就提及,条例草案重在从中观层面进行制度设计,架构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四梁八柱”,确定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基本框架。
《条例》不仅明确了上海建设科创中心的总体目标、推进机制、承载区建设等内容,也明晰了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
根据《条例》,市、区政府应当逐年加大财政科技投入,重点支持基础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创新活动。
在规划和布局上,《条例》规定市政府组织编制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并纳入上海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政府也须提出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相关工作的具体目标和要求,并纳入本区规划。
为鼓励创新主体建设,《条例》作了多项规定,惠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各类创新主体。
比如,规定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过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提供研发资助,落实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方式,对企业的科创活动给予支持。
对开展科技创新的中小企业,也通过安排专项资金、完善政府采购政策等方式扶持推动。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科技型企业对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
吸引和支持科创人才成为焦点
澎湃新闻记者在《条例(草案)》审议过程中注意到,如何制定吸引和支持科创人才的条款,是各界关注的一大焦点。
“《条例(草案)》坚持“人才是创新的第一资源”的理念。”徐泽洲在报告中直言,要营造近悦远来、人尽其才的发展环境。
这一理念透过具体的法规条文,将给予创新能力突出、创新成果显著的科技创新人才持续稳定的支持,加大对青年人才的支持力度。
同时,法规倡导引进各类海内外人才,特别是紧缺急需的科创人才,将在其居住(留)证办理、户籍办理、落户引进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支持政策和便利服务。
优质的科创人才将享受到多项便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技术、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科技创新人才住房、医疗、子女就学等方面提供便利。
除此之外,这部法规鼓励用人单位在评价和激励人才时,以创新贡献作为价值导向,并支持人才的合理流动。
科技创新并非一朝一夕之事,往往需要大胆闯、大胆试,但以前有企业抱怨,万一失败,轻则遭到撤资,重则还可能面临惩戒,因此处处谨小慎微,渐趋保守。
这种情况将在上海得到扭转。《条例》将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鼓励科研人敢啃“硬骨头”,勇闯“无人区”。
根据《条例》,在推进科创过程中,如果有关个人和单位作出决策却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且勤勉尽责、未牟取非法利益,就不会作负面评价,免除相关责任。
共同形成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制度保障体系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上海已制定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接下来,还将制定修改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和大型仪器设备共享规定等法规。
此次《条例》表决通过,昭示着,它将与上述等法规政策一道,共同形成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制度保障体系。
“这部法规并非上海推进科创中心建设的唯一一部法规,围绕科创中心建设,有一个法规群、制度群,而这部条例在其中起到的是引领作用、总纲作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说。
张江是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重要承载区,《条例》对其做了专章规定,梳理了“三个张江”的定位和关系,将充分发挥和打造其独特优势。
但不仅于此,这部法规还明确,上海要发挥重要承载区、自贸试验区以及临港新片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区域的综合政策优势,增强创新政策辐射效应,推动全城全域创新。
此外,根据科创中心建设的需要,上海会及时调整、扩大重要承载区布局,推进开放合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
近年来上海积累的不少先进经验,同样在《条例》中得以固化。
比如,在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上海有许多宝贵经验,为此条例把“金融环境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分别独立成章。
根据《条例》,上海推进科创中心建设将与国际金融中心联动,发挥金融对科创的促进作用。在《条例》中,除了鼓励各类资本开展创业投资,对中小微企业融资也有相应支持。
如今《条例》表决通过,也意味着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的法治保障框架已基本形成。(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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