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战线的英雄李良
新华社记者 陈弘毅
170多年前,民族英雄林则徐在充军去伊犁途中,留下了“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名句,激励了无数后人为国奉献。
一个世纪以后,林则徐的一位五世孙用自己的生命践行了祖辈的这句话,替党和国家保守了机密。他的名字叫李良(原名林曾同)。
林曾同,字同甫,祖籍福建闽侯,1918年生于北京。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后,大批东北难民流亡天津,少年林曾同怀着强烈的爱国精神和民族意识,冒着随时被捕的危险,和同学们上街游行,宣传抗日。16岁时,他考入北京大学西语系,攻读英国语言文学,并自修德语、法语。
1938年毕业后,林曾同在德通社、天津美国新闻处工作。1945年在北京参加中共华北城工部。1947年,林曾同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化名李良。作为党的地下工作人员,他以公开职业为掩护,在敌人营垒内搜集了许多情报,并几次掩护党的地下组织转危为安。
新中国成立后,李良调入天津市公安局,任侦察组组长、副科长。1950年国庆节前夕,潜伏在北京的敌特阴谋在国庆节当天上午10点整,制造一起震惊中外的企图谋害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大事件。危急关头,李良及时获取情报,破获了这一重大案件,保卫了新中国领袖们的安全。
此后,李良还参与侦破了多起敌特颠覆案件。1965年,他肩负特殊使命,抱着随时殉职的决心,于异域他国执行重要任务,1968年圆满完成任务回国。
不想,此时正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刚刚回国的李良以“通敌”“出卖情报”等罪名被逮捕,惨遭非刑。入狱期间,他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操守,多次向上写信,表示要为真理而斗争,对国家机密守口如瓶,决不屈服。经过长达349天的抗争,1969年7月18日,李良被迫害致死,终年51岁,他用自己的坚贞再一次诠释了林则徐“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英雄气概。
1977年12月31日,李良冤案彻底平反,他被追认为革命烈士。1978年7月18日,公安部发出通知,号召全国公安干警学习“公安战线的英雄李良”无私无畏、宁死不屈、坚决保卫国家机密的英雄行为。1979年群众出版社出版了《烈火真金》一书纪念他。
英烈祖籍地福建省闽侯县人文历史底蕴深厚,更是一方红色沃土,名人英烈辈出。近年来,闽侯县通过修建展览馆、烈士陵园、烈士纪念碑等方式,缅怀先烈,激励后人,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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