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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不超载不挣钱”的恶性循环 山西连续12年治超力度不松懈

济宁日报 2020-01-15 08:31 大字

新华社记者梁晓飞许雄

“2007年以前,路上的‘百吨王’随处可见,而且人休车不休,别人超载你不超载就赚不到钱。”太原市清徐县运输户李玉明至今还记得,当时他隔三岔五就得换一次钢板,每3个月就要换一次轮胎。

2007年12月,山西正式启动无缝隙、拉网式治超总行动。12年来,山西坚持治超力度不松懈,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一个曾经的全国超限超载最严重的省份,将超限超载率始终控制在0.2%以内。

治超先治吏

过去,山西开展过多次治超行动,但由于责任不明、手段不硬,部分干部失职渎职,部门之间推诿扯皮,治理效果并不理想。

2007年起,山西把市、县政府作为治超责任主体,市长、县长成为治超第一责任人,治超工作被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全过程的倒查责任追究制,不仅查处超限超载车辆,还要追查车辆沿途经过哪些站点、是否经过非法改装等,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到哪个环节。

同时,山西变“事后追责”为“事前预防”,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山西省治超领导组副组长、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厅长闫晨曦说,2019年,省级治超部门明察暗访33次,查处案件16起,约谈了9市14个县(市、区)的政府领导,238名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

向源头延伸

在晋中市寿阳县货运源头统一计量信息综合平台上,记者通过大屏幕就能看到货源企业的磅房、驶上地磅的卡车司机、牌照等信息。工作人员开出单据,车辆驶出地磅不久,大屏幕上就会出现卡车的轮轴、载重量、承运货物等信息。

与“广撒网”式的路面管控相比,对货运车辆进行源头管控,事半功倍。为此,山西把治超关口前移,出台一系列政策规定,建立货运源头监管信息平台,倒逼源头企业履行治超义务。

2018年10月起,山西要求在山西公路上通行的货运车辆,必须随车携带货运单,对于提供虚假货运单或拒不提供货运单的车辆不得放行。源头企业每放行一辆超限超载车辆,将被依法依规处以1万元罚款。

山西省治超办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山西省各级政府共公示货运源头企业6653家。源头核查以来,全省超限超载车辆数大幅减少,由此前的月均1105台,降至核查后的月均350台。

向科技借力

货车超限超载背后,是逐利冲动在作怪。人海战术,往往力有不逮。12年来,山西向科技借力,降低监管成本,提升治理效能。

近年来,山西还研制了具有数据存储功能且不可删改、记录设备运行日志的“黑匣子”,杜绝了少数执法人员关停检测软件私放超载车辆的违规行为;成功实现对大件99轴以内多轴车辆的精准称重,消除了少报、瞒报货物重量导致的安全隐患。

“过去200公里的距离,遇到堵车,跑一趟就要两三天时间。”运输户李玉明说,如今执法越来越规范,闯卡的车少了,大货车自觉进站检测,拉一趟货的时间明显缩短,当天就能跑个来回。新华社太原1月1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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