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大代表建议将深汕合作区道路监控设施管养纳入城维预算
今年深圳市两会期间,深圳市人大代表、深圳和发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勤提交了题为《关于深汕合作区道路监控设施管养经费纳入城维年度预算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希望深圳市政府将深汕合作区道路监控设施管养经费纳入城维年度预算,提升深汕合作区道路交通监控设备服务水平。
深汕特别合作区位于粤港澳大湾区最东端,西接惠州,东连汕尾市海丰县,下辖鹅埠、鲘门、小漠、赤石四镇。
杨勤在《建议》中称,当前深汕合作区正蓄势待发,正式迈入由深圳直接管理的全新阶段。但问题是:合作区内交通监控设施基础建设较为落后,道路节点交通监控设备设施老旧残破亟待维护管养,配套交通监控设备设施不完善,这让市民日常出行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交通拥堵等问题。
根据2018年6月深圳市政府批复《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方案的批复》的相关意见,深汕合作区为深圳市政府管理,其预财政决算纳入深圳市本级或其下属的行政区预决算,由全市财政进行保障。同年按照《深汕分局交警大队纳管工作方案》,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纳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日常管理之中。
杨勤称,为避免多头管辖,道路交通监控设备的管养和维护一直由交警部门负责。因此,依据道路交通监控设备维护管养职责,为提升深汕合作区道路交通监控设备服务水平,建议将深汕合作区交通监控设施维护经费纳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2020年城维年度预算中支出。(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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