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制订的“十条家规”
今天是周恩来逝世44周年纪念日。周恩来常常教育领导干部,务必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1963年5月,他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直属机关负责干部会议上作报告,专门讲了领导干部要过好“五关”,即思想关、政治关、社会关、亲属关和生活关。
如何过好亲属关?这是周恩来一直在思考的问题。进入和平年代以来,周恩来家过去失去联系的一些亲戚来找的多了,他们中有的只是纯粹出于亲情,但是也有一部分人想托周恩来帮助办一些事情,这让他很伤脑筋。同时,他收养的三个烈士的孩子在外面是不是能够像普通公民一样地遵守国家法纪,不搞任何的特殊?在自己的亲戚和友人中,会不会有人利用自己的影响去谋取一些个人私利?这些问题让周恩来感到放心不下。于是,周恩来对这三个孩子提出要立个规矩,并说:这个规矩不光是给你们的,也是给我们周家所有亲戚朋友的,大家都得遵守,谁要不遵守你们也可帮我监督。周恩来当场立下了“十条家规”,让孩子们一一记在纸上:
1.晚辈不能丢下工作专程进京看望;
2.外地亲属进京看望,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住宿费我们支付;
3.一律到国务院机关食堂排队就餐,有工作的自付伙食费,没工作的我们代付;
4.看戏以家属身份购票入场,不得享用招待券;
5.不许请客送礼;
6.不许动用公车;
7.凡个人生活中自己能做的事,不要别人代劳,自我服务;
8.生活要艰苦朴素;
9.在任何场合都不能说出特有关系,不要炫耀自己;
10.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
“十条家规”的内容涉及日常生活中吃饭、住宿、出行等方面,甚至连“排队就餐”都作了规定,可见细化到何等程度。家规虽为家事,却展现了周恩来严守党的纪律的崇高境界。
“十条家规”的核心要义是不能搞特殊化。周恩来的侄女周秉德上学时住在学校,一到周末,有的孩子有车去接,而她却只能挤公交车,心里就有些不平衡。于是便向伯父抱怨。对此,周恩来明确说道:“汽车是我为人民工作用的,我的工作需要,才用车。你们是学生,你们不能够享用,你们只能够自个儿坐公共汽车、走路或骑自行车,不能够享用公家为我配的车辆。 ”周恩来不仅不让家人用车,即使他接待外宾前去理发的路程都让工作人员按里程付费。在他看来,理发属于私事,支付车费是理所当然的。
周恩来曾经说过,“我身为总理,带一个好头,影响一大片;带一个坏头,也会影响一大片”。在他的革命生涯中,他始终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成为全党严守纪律的楷模。 刘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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