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作梗”、规定落实困难 跨年休假难怎么破
新华社发据新华社电2020年元旦刚过,“2019年未休年假能在春节前后休吗?”“未休年假能否要经济补偿”等话题再度引起热议。
“上个月中旬休假的机票都买好了,结果硬是因为年底工作太多没走成。”在广东一家民营金融企业就职的肖女士对记者说,“我准备春节前后把假补上”。
记者在北京、广东、黑龙江等地随机采访了数十名劳动者,能像肖女士这样顺利实现跨年休假的并不多。
现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告诉记者,“年休假一般不跨年”这一制度设计是为了充分尊重和保护广大劳动者的休假权。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田思路说,年内休假的原则是为防止“带薪休假制度实施过程中,用人单位故意拖延、阻碍劳动者休假”,另一方面规定也明确允许了跨年休假的“例外”情况。
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落实相关规定仍存困难。
有不少劳动者渴望能跨年休假。广东某科技公司职员罗女士、在北京某大型高档购物中心上班的赵女士都表示,元旦后春节前这段时间,自己或由于业绩压力不敢休假,或由于担心年底人手紧张工作“撂荒”不便休假。而春节是假期“刚需”,跨年休假能有效延长春节假期,能让劳动者在放假前全力冲刺业绩,放假时从容陪伴家人,复工后又能避免返程高峰。
还有些劳动者认为,允许跨年休假的“例外”规定落实不易。黑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李亚兰对此解释道,根据相关规定实际上把跨年安排休假的决定权赋予了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作梗”,劳动者很难自主安排休假时间。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有带薪年假,可以休且可自主安排”的劳动者仅占三成多。
记者从采访中了解到,多数情况下,相对劳动者,用人单位掌握着更强的话语权。广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欧卫安说,针对劳动者关于跨年休假或是未休年假“兑现”等合理诉求,部分企业往往不是依法律要求考量“是否必要”,而是一概以“效益不好准备裁员”“未能休假后果自负”等方法“套路”劳动者。
“上有老下有小,中间自己不能倒。”近年来,随着陪伴家庭、看护老人等需求不断增加,对入职十年内的青年劳动者而言,5—10天的年假总量及不够灵活的休假时段让他们感觉捉襟见肘。不少受访者向记者表示,一方面希望能够细化年假递增的时间段,让年假增长更可感;另一方面则希望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调整,为劳动者更自主地安排休假时间提供明确依据。
新闻推荐
环球度假区票价预计年底公布 主要施工今年10月底完成;副中心枢纽站2024年年底具备通车条件,地铁火车“无缝”换乘
北京环球度假区里的过山车轨道已经搭建起来。北京环球度假区供图北京城市副中心昨天举行首场新闻发布会,介绍2019年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