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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无期到无罪”的商人万伟勋:我没有欺骗别人 心底无愧

澎湃新闻 2020-01-03 20:39 大字

2019年岁末,曾因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的广东东莞商人万伟勋,收到了湖南高院的无罪终审裁定。在此之前,他被羁押近7年。

2020年1月3日,在万伟勋案暨企业权益保护研讨会上,来自经济、法律界的人士总结了万伟勋案带给民营企业家的思考。

万伟勋(右)和其辩护人翟玉华在活动现场。 澎湃新闻记者 谭君  图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10年前,万伟勋与原籍郴州的商业伙伴彭子曦合作两个项目,收取了对方8600万元的合作经费后,被对方以诈骗控告到公安机关。随后,万伟勋因涉嫌诈骗被刑拘、批捕、起诉,并于2012年由湖南郴州中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差15天就被羁押满7年之际,2012年6月,万伟勋获得取保候审。其间,案件经历了最高法指定管辖,湖南岳阳中院一审,岳阳检察院抗诉,湖南省检察院撤回抗诉及湖南高院准许撤诉,2019年12月19日,万伟勋终获无罪。

万伟勋案辩护人、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主任翟玉华在研讨会上说,万伟勋案有五点启示:“首先,民营企业家一定要选对合作伙伴。实际上我们办理的很多民营企业案件,都是合作伙伴出问题。人一定要讲诚信,也要与诚实信用的人合作。其次,合同一定要讲规矩,不能随随便便就口头约定,到头来给自己找麻烦。第三,民营企业家要有自我保护意识,证据意识,要把证明自己是合法经营的证据都好好保留。第四,企业家要认识到,法律顾问的重要性。法律不是某一个条款,而是一个体系,好的法律顾问可以帮企业家们排除未来风险。”

翟玉华说,“最后,企业家要处理好政商关系。企业家们不要给自己制造不利的证据。”

研讨会上,翟玉华提出,对民营企业家涉及刑案应当谨慎适用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万伟勋本人则现身说法,谈了自己从无期到无罪的体会。

“谈到我用人失察,没有挑选好的合作伙伴,这个确实说得很对。我当时没有与他(彭子曦)签合同就合作,这个也是事实。当时确实没想到我会被搞进去(坐牢)。八千万的项目不是买白菜,是有我们合作的“商理”在里面,比如我帮他进行商业策划,拿到了土地。我很满意律师能够非常耐心地倾听我的解释,在我的陈述里找到对我有利的证据,把一些商业方面的微妙之处,很好地呈现给法官。”万伟勋说。

当被问到被羁押的感受时,万伟勋说,“我没有欺骗别人,我心底无愧。”

湖南省工商联副巡视员甘露在研讨会上也发表讲话,“中央最近又出台支持民营企业的“28条”。希望在座的企业家能看到,党委政府在治理营商环境方面,还会下更大决心。我们湖南的GDP能排到全国八九位,我们的营商环境排名也会往前面走。”(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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