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兴村的“股东们”种上了“致富树”
□新华社记者 陈宇箫 阮周围
湖南汉寿县福兴村,原本荒废的沟渠堤坡两旁如今栽满了黄桃树。65岁的彭汝勇戴着防寒耳罩,穿着大棉袄,正在修剪黄桃树枝丫。现在,他不仅是护林工,还是村里的“股东”。
一名地地道道的农民怎么就变成了股东?2017年,福兴村开始推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随后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实行一人一股,符合条件的村民都成了“股东”。
福兴村所在的汉寿县位于沅水和澧水的下游,地处洞庭湖西滨,历史上先后经历过围湖造田、移民建镇、退田还湖,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面积不清、权属不明问题尤为突出;同时,过去一些乡村化债的集体资源性资产发包合同还存在不规范问题。
村支书童成友说:“村里三面环水、地处偏远,未承包到户的耕地、荒地、水面等资源性资产占了集体资产的‘大头’。‘产改’就是对这些‘被遗忘’的集体资源进行清产核资,盘活集体资源,让老百姓受益。”
福兴村是省级贫困村,“产改”前村里无产业,只能靠扶贫项目“输血过日子”。现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流转的土地、村集体农田基础设施“参股”,与深圳一家公司合作,注册了农业公司,探索“社企联合”的发展模式。2018年,福兴村实现了脱贫摘帽。
作为集体资产,过去杂草丛生的18公里环村沟渠周围,现在都整整齐齐种上了黄桃。这些黄桃树在2019年首次挂果,收获3万斤,产值20多万元。同时,“股东们”流转的2000多亩土地也将被用来发展农业产业。
汉寿县农经站站长王湘生介绍,除了稳定的土地流转收入,部分农户还有务工收入。待企业产生利润后还能获得“二次分红”。集体和成员的收入都将得到提高,充分实现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看着这些“边角余料”土地种满了黄桃树,童成友坚信,未来农村一定会成为产业兴旺的摇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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