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能让医患互存戒心
有报道说,2016年6月6日,河南驻马店患者孙航到诊所结账时未带现金,因此与医生张全升发生厮打。被劝离后,心有不甘的孙航再度返回诊所,一路小跑飞脚欲踹,却被医生侧身避过并抓腿掀倒,致其左腿骨折。一审法院认为,张全升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孙航13000余元。近日,法院二审宣判被告医生属正当防卫,无罪释放。目前,该医生已提起国家赔偿申请。
这样的新闻读起来让人有一种很舒适的感觉,相信大多数人都会有这样的感觉。面对不法侵害奋起反抗,与职业无关、与性别无关、与年龄无关,是要被鼓励和支持的。当然,这件事之所以能成为新闻,大概率是与双方的身份有关。医患关系,在任何时候都是热点新闻。可是在现实生活中,乱开药、态度差、医术低的医生仅是极少数,绝大多数医生是恪守医德的,胸怀一颗救死扶伤的仁爱之心。要知道,如果再这么不公正地对待医疗行业和医生群体,最终受到伤害的只会是百姓。但是以往一方面是法律上缺乏对于医护人员正常权益的保护条例,加之在发生医闹事件后,地方政府往往出于维稳的考量,会劝说医院息事宁人,导致医院方面在责任未认定前,往往赔钱了事,“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的畸形矛盾解决方式使医闹之风日益滋长。另一方面,弱势病患、无情医生、救治伤亡等等词语极易博得公众关注,在网络社交媒体中,“医闹”的消息很容易获得巨量的点击和转发。当然,我们承认,民众的出发点是好的,希望通过关注转发使事情得到公正公平的解决,但是不客气地说,在当前的网络舆论氛围中,许多转发往往会成为一些居心不良的人操作舆论的工具。
前两天,全国人大通过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该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此法规中,多款条文对伤医行为做出明确界定和严厉处罚,还特别规定了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是公共场所,“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这是一个国家以立法的形式庄严阐明了对医务人员的保护。同时明确表示,禁止任何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身安全行为,重则入刑。小马飞刀以为,医生真诚治疗,患者尊敬医生,这样,才能更好的互相配合,更好的提高医生的工作质量,提高患者康复质量。如果医生不敢治,患者害怕治,是不可能孕育出理性负责任、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医患关系的,反而会让简单的事情复杂化,最终,互有戒心,那这个社会终将一团糟。小马飞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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