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今日国内> 正文

“过马路玩手机” 闻道

济宁日报 2020-01-01 09:48 大字

近日,《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提交审议。针对“低头玩手机”过马路等行为,《草案》提出,通过人行横道使用手机等便携式电子设备的,将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消息一出,“建议全国推广”等留言刷屏。

“低头玩手机”过马路,对于身处互联网时代的我们来说,已经司空见惯。而低头看手机引发的交通事故,在近些年屡见不鲜:就在不久前,浙江宁波的监控视频就记录下一名少年一边过马路一边低头看手机,被一辆轿车撞倒。没想到少年起身后,确认没有受伤,继续过马路,又开始低头看手机,着实让人捏了一把汗。低头玩手机不仅影响自己的安全,有时也危害到其他人。2017年5月27日,广东中山市民胡某玩手机闯红灯横过马路,与行驶中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乘坐摩托车的张某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一项调查数据显示,72.2% 的受访者有步行过马路玩手机的经历,步行过马路时从不玩手机的受访者仅占27.8%。另据不完全统计,在致死交通事故中,近三成是由玩手机引发。因此,解决“低头玩手机”过马路已成为一项不容回避的城市治理问题。

“低头族”横行马路,不仅是对自己生命不负责,更给道路交通带来极大安全隐患,通过“立法”的手段,对此处以罚款,以“重罚”的手段扭转和改变尴尬现实,不失为一种积极探索。在治理行人过马路看手机方面,河南省并非第一家。此前,国内多地已有类似规定或相应的执法行动。2019年元旦开始,浙江温州市实施了《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其中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嬉戏等,影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通行”,处警告或者10元罚款 。2019年10月,浙江《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针对“低头玩手机”过马路等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条例》指出,禁止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浏览手持电子设备、嬉闹,行人违反规定最高可能被罚款50元。文明需要个人素质的提升,也需要加强管理。对于那些“负外部性”极大的不文明行为,就应祭出重拳、以儆效尤。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罚只是手段,目的还是让斑马线上的“低头族”消失。过马路玩手机,害己害人。手机里没有几条十万火急的信息,踏踏实实过马路,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过马路看手机等不文明行为,看似生活中不起眼的小细节,充其量也就是“不文明”,但潜在的安全隐患很大。当然,出台相关规定未必能够立竿见影地遏制因此造成的交通事故,甚至不可能完全杜绝相关行为,但有了这个规定,相当于给人心里装上一根安全之弦。人们在过马路时,如果能够一闪念想到相关规定,那也达到了既定政策用意。考虑到潜在违规人群的数量庞大,以及执法的现实难度,真正挨罚单的只能是很少一部分人。要改变这一陋习,除了加强立法强化规范之外,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行人的规则意识,和基本素养,从内心唤醒公众的安全意识。同时,采用现代技术手段也是降低马路“低头族”带来的隐患的一个重要途径。例如,韩国政府投资开发了一款名为“手机僵尸”的APP,机主在行走状态下改APP会锁定手机屏幕,只有停止状态才会解锁。总之,多措并举,齐抓共管,整治“低头玩手机”过马路才能取得最佳效果,减少安全隐患。

新闻推荐

杨成平听取分管联系部门(街道)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并开展廉政谈话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全媒体记者刘佳利)2019年12月27日,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县直机关工委书记杨成平组织分管联系部门、街道召开会...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