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乎钱袋子 个税汇算清缴政策定了 年收入不超12万元、补税不超400元可免个税汇算清缴;多种情况可申请退税
个税关乎居民的钱袋子,一向受到公众关注。2019年12月31日,经过多日的征求意见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正式对外发布。
个税汇算清缴也是本轮个税改革的重要步骤之一,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我国历史上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这样有利于平衡不同所得税负,更好发挥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调节作用。
综合税制,简单可理解为“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
平时,纳税人取得这四项收入(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先由支付方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年度终了,纳税人需要将上述四项所得的全年收入和可以扣除的费用进行汇总,收入额减去费用、扣除后,适用3%-45%的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这个过程就是汇算清缴,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个税汇算清缴对征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个税汇算清缴使老百姓更清楚明白自己所交的税,此外,中低收入人群大幅减税,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更有利于社会公平。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退税?
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个税汇算清缴来了,这些情形可退税
个税汇算清缴,简而言之就是“多退少补”。如何知道自己该补多少税或退多少税呢?解决的方法是多样的,例如,在办理年度汇算时,税务机关将通过网上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如果纳税人对预填信息没有异议,系统就会自动计算出应补或应退税款。
在实践中,有不少情形可能会出现退税。例如月收入不均衡的纳税人,有可能会退税。比如纳税人小张在2019年1月份领取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预缴个税为90元;而其他月份每月工资都为4000元,无须预缴个税。全年看,小张的年收入额其实不足6万元,所以不需要缴纳个税,因此,预缴的90元税款可以申请退还。
此外,年中才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的纳税人,也很可能会有退税。例如老张在2019年8月底退休,退休前每月工资为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老张1-8月预缴个税为720元,后4个月基本养老金按规定免征个税。全年看,老张未充分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仅扣除了4万元减除费用(8×5000元/月),而在年度汇算足额扣除后,老张可申请退税600元。
如果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也可能出现退税的情况。例如纳税人小杨每月固定一处取得劳务报酬1万元,适用20%预扣率后预缴个税1600元,全年预缴个税19200元,但全年算账之后,小杨的劳务报酬适用的是3%的综合所得税率,全年应纳税款仅1080元。因此,小杨就可申请18120元退税。
另外,如果纳税人存在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等,也可能出现退税。
那么,什么样的情况,纳税人有可能要补税呢?
根据税务总局的解读,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以及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等,有可能要补税。
不过,并非所有纳税人都要参加汇算清缴,如果纳税人符合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这些情况之一的,便无需办理汇算清缴。
多项便利办税措施发布:纳税人可网上办理
东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晶表示,此次个税汇算清缴相关政策的实施,无论对个人,还是税务机关而言,都需要更加专业化、精细化的服务。“对需汇算清缴的纳税人来说,未来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将是常态。不过,个人所得税设计的预扣预缴征收方式非常有实用性,它保持代扣代缴的优势,最大限度减少自行申报的数量,减轻了纳税人申报负担。同时,自行申报对纳税人的税收专业性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根据《公告》,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可以自己办,可以请单位办,或者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值得关注的是,为了让纳税人顺利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此次《公告》也出台了不少政策措施。例如纳税人可通过网上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且税务机关还将给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又比如,如果年度汇算后有应退税额,那么纳税人只要在申报表的相应栏次勾选“申请退税”,即完成了申请提交,之后退税款可直达个人银行账户。
对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因月度间工资薪金收入不均衡等原因被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推送服务提示、预填简易申报表,纳税人只需确认已预缴税额、填写本人银行账户信息,即可通过网络实现快捷申请退税。
此外,纳税人需要补税的,也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缴纳应补税款。同时,为避免出现扎堆拥堵,税务机关将通过一定方式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错峰办理。
首都经贸大学税收研究所副所长刘颖表示,对纳税人来说,突出用最便捷方式和最低的申报成本引导纳税人遵从规则。在管理上给予纳税人便捷,在利益上给纳税人部分让度。从管理上看,提示了汇算清缴包含的内容、时间,提供了多样化的便捷的汇算清缴途径及退税和补税的渠道。从利益角度看,免除了低收入或400元以下少量补税的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体现出政府一定程度的利益让度,同时,个人税前收入综合状况的确认也采用了直观便捷的方式,税务机关的信息提供和流程服务减少了纳税人的申报成本。
收近千条意见去年前三季人均个税减1764元
此前,税务总局起草了《公告》征求意见稿,截至2019年12月26日征求意见结束,累计有937人通过税务总局官网,提出各类有效意见998条,其中直接与年度汇算相关的意见达897条,共涉及办理方式、法律责任、退补税、汇算内容、汇算服务、办理时间等六个方面,最终,共采纳或部分采纳意见699条,占与年度汇算相关意见的78%。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负责人表示,征集意见中涉及扣缴义务人代办年度汇算方式的最多,共453条,但各方的意见分歧较大。一方面,部分扣缴单位或财务人员对集中代办年度汇算的工作量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存有顾虑,担心增加单位财务人员负担,一旦申报错误会面临如何与纳税人划分责任的问题;另一方面,有部分公众认为,个人没办过年度汇算也不熟悉相关操作,很难独立完成年度汇算,由扣缴义务人代办比较贴近我国国情和现实情况。
“对此,我们考虑,一方面,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是新生事物,绝大多数个人财税知识欠缺,办税能力较弱,需要有多种举措帮助个人逐步适应并顺利完成汇算。而扣缴单位更了解个人的主要收入和纳税情况,也配有财务人员,更容易根据单位情况组织培训辅导,由其为本单位员工代办年度汇算,可较好地发挥源泉扣缴的传统优势,有助于逐步培育纳税人的税收习惯和意识,也有利于发挥社会整体效益。”上述负责人表示,“综合各方意见,《公告》保留了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代为办理的制度安排。另一方面,我们也充分理解扣缴单位和财务人员的担忧和顾虑,在《公告》中对相关规定作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以尽量减轻扣缴单位的负担。”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公告》还增加了一条有关申报信息和资料留存的内容。上述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负责人表示,征求意见时,有的纳税人提出,办理年度汇算时不知道需要填什么表、报什么信息,还要不要附带什么资料,《公告》对此进行了明确。通常情况下,办理年度汇算时,纳税人只需要报送年度汇算申报表即可。“虽然绝大多数资料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但依据税收征管法及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这些资料仍需要纳税人妥善保存以备事后核验。”该负责人表示。
数据显示,去年前三季度,个人所得税改革新增减税4426亿元,累计人均减税1764元。
新京报记者潘亦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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