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今日国内> 正文

医生“飞刀”应有一个合法名分

新安晚报 2019-12-11 11:04 大字

前不久,山西某医院的一例手术引发高度关注。从北京天坛医院来到该医院对患者进行神经外科支架植入手术的医生,在收取患者家属准备的1万元现金时,被家属录像并举报。涉事医生和该医院帮忙收钱转交的医生均被停职。值得关注的是,这1万元是医患双方协商好的付给从外院约请的专家的劳务费,也即通常所说的“飞刀费”,但患者家属以医生收红包为由进行了举报。(12月10日《中国青年报》)

从表面看,这幕“飞刀”尴尬剧缘起患者家属先“协商同意”后“反悔举报”,深层次的问题却应该是各方对医生“飞刀”现象的认知争议。鉴于医生“飞刀”行为不可避免存在的客观现实,制度性的设计、规范与完善同样不可或缺。

应该说,“飞刀”医生因患者家属举报被停职并非于法无据。根据我国《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和第十七条:“邀请医疗机构支付的会诊费用,应该统一支付给会诊医疗机构,不得支付给会诊医师本人。会诊医疗机构由于会诊产生的收入,应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医师在外出会诊时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由此解读,“飞刀”医生收取患者家属1万元酬金,的确属违规,受处分应该不冤。

不过,与这种处理结果形成对比的是,多数网友围观此事的态度却是谴责患者家属的“失信”和同情“飞刀”医生的遭遇。诚如中国医院协会原副秘书长庄一强担忧的:“‘飞刀’事件出现后,一段时间内‘飞刀’行为会受到压制,其实这是社会在共同承担后果。”这种结果无论是对于医生还是患者,都不见得是件“好事”,尤其是患者很有可能要用健康为此“买单”。

其实,医生“飞刀”无异于异地行医或多点执业,其客观存在的基础是当下优质医疗资源的稀缺。尽管有人质疑此举旨在“捞外快”,但客观上却不失为医生挣钱、患者活命的“双赢”结局。更为重要的是,基于二三线城市多缺乏大型医院和好医生的情况,“飞刀”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医生短缺问题。

面对医生“飞刀”的社会需求和客观现实,应该予以疏导、鼓励而不是堵塞、打压。要用科学规范和风险管控的制度机制,为这种院际交流、技术下沉和人尽其才,铺轨修道、建章立制、奖优罚劣。比如,依据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设计好院际间常态和有序的“会诊”制度,建立医疗人才档案并规定医生“飞刀”资质标准,由中间平台沟通患者与医生的联系,制定能够兼顾医生、患者、医院三方利益并公正体现医技价值的“飞刀”价码,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规避风险和处置纠纷,等等。人们乐见医生“飞刀”在日趋完善中有序前行。

张玉胜/文闵汝明/图

新闻推荐

近六成封停账号的投诉无法妥善解决 虚拟财产保护立法应提速

根据《2019年1-6月中国游戏产业报告》数据显示,2019年1-6月中国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1140.2亿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90.2亿元...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