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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 利好集成电路关键设备

澎湃新闻 2019-12-06 16:41 大字

12月6日,财政部、工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发布《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新增集成电路自动化测试设备、材料基因设备等为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可享受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

通知公布了2019年修订的新版《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及《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目录中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相关装备或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相关商品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澎湃新闻记者查阅了2019年修订的上述两目录后发现,可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包括太阳能电池生产设备、集成电路关键设备、材料基因设备、数字化医疗影像设备、生物工程和医疗生产专用设备等。

其中,“集成电路关键设备”一类共新增4项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分别为离子注入机、集成电路自动化测试设备、前道铜互连电镀设备、先进封装电镀设备。而“电子元器件生产设备”与“材料基因设备”为今年新增的两类重大技术装备,包括MLCC丝网印刷机、高通量材料芯片表征系统等。

此外,两目录在“数字化医疗影像设备、生物工程和医疗生产专用设备”、“智能医药成套设备”等类别中也新增了较多相关产品,如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麻醉机、智能医药洗烘灌封及冻干/水针设备等。

从相关目录新增的装备产品类别可以看出,此次修订意味着以电子信息、计算机、材料等高新技术为核心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可再次享受到税收方面利好,也将有助于企业推动科技创新、加大研发投入。

今年9月4日,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明确了针对主要生产销售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的先进制造业纳税人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减少了相关纳税人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条件。

税务部门调查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制造业与相关的批发零售业合计新增减税7995.63亿元,在前三季度新增减税中占比过半,达52.92%。此次通知的发布将推动我国更大力支持先进制造业等重大技术产业发展,有利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通知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财关税〔2018〕42号)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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