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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食品安全 “网红”辣条缺的不只是标准

大江晚报 2019-12-06 14:32 大字

重油重盐重口味,虽然辣条这种小食品备受学生等消费者的欢迎,但也屡屡登上食品安全的“黑榜”。据报道,2015年至2017年,全国有15个省份共计131家辣条生产企业的195批次辣条登上了食品监管部门的“黑名单”,食品添加剂不合格是主因。

问题曝光后,辣条背后的标准之争引起了关注。湖北食药监局认为,辣条按国家标准应归入调味面制品,“山梨酸及其钾盐”等规定为“不得使用”。有的被通报的企业坚持自己执行的是地方的糕点类标准,可以使用。

辣条标准之争的直接原因,是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出现矛盾。其实,对于这种情况,是有明确的执行规定的,即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优先执行国家标准;如果地方标准严于国家标准,那么优先执行更严格的标准。

除了标准之争外,更严重的问题是非法生产。上面所说的被查出问题的131家辣条生产企业中,仅49家拥有注册商标。很多小作坊买台膨化机器就偷偷生产了,事实上,这些“黑作坊”生产的任何食品都不能吃。为了吸引学生等消费者购买,这些食品采用了丰富的添加剂和调味剂。辣条价格低廉,一包售价仅为5角或一元钱。为降低成本、牟取暴利,很多作坊都使用劣质面粉等原料,有的甚至使用工业原料,食品添加剂的来源和使用不符合规范,生产过程中设施简陋,卫生条件难以合格……

为了解决辣条食品安全问题,甘肃省等地决定,在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禁止销售辣条。当然,这样的“禁令”威力有限,比如商店、摊贩在“210米外”卖呢?但也不能完全否定“辣条禁令”所能起到的积极作用,这是食品安全教育,让学生认识到辣条等“五毛食品”的危害性,也有利于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对不合格、山寨食品的泛滥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

辣条只是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个侧影,国家和社会对食品违法问题应“零容忍”,不但要打击非法生产,制定国家食品标准,还要加强食品企业的日常监管,从生产源头与流通环节都做到“全过程监管”,消费者本身也要提高安全和健康意识。

来源:《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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