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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救援费”责任人停职外还需补漏

大江晚报 2019-12-05 11:59 大字

新闻:刘师傅的货车在湖南衡阳一高速路上发生故障,高速路救援人员表示其货物需要吊装,吊机老板赶到现场后让刘师傅签协议,“签字就8万,不签字就20万”。之后,刘师傅的车被修好,吊机没有作业,而吊机师傅向刘师傅索要5.9万元。针对曝光,湖南高速公路官微发布消息称,对3名负有监管责任的路政人员停职,进行专项调查。(新闻来源:《新京报》)

点评:针对高速公路施救拖车收费的混乱状况,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曾联合发文,要求各地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和收费进行清理规范,并规定拖移违章停放车辆,属于行政执法行为,不得收费。

尽管车辆发生故障吊装货物不属于免费救援的范围,给社会救援机构提供了市场契机,但仍有天价施救的新闻不时曝光。对此,相关部门要主动出击,查处问题,不管是施救方,还是路政人员,谁触及乱收费高压线,就要严格依法依规处罚。

当司机需要救援时,路政部门应该提供多家救援公司供其选择。而路政人员指定的却是天价救援企业,难免让人怀疑路政人员与施救企业之间存在利益关联。对此,不仅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要查处曝光出来的个案,政府也要给相关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戴上权力紧箍咒,激活交通施救市场竞争,避免路政人员指定的天价救援企业垄断市场。

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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