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局出台强力管理细则:禁止旅企预付款模式
记者 | 郑萃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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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官网近日发布了一系列《关于加强预付式消费市场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在2019年11月28日至12月9日间公开征集意见。其中,《北京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预付式消费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规定,禁止北京市旅行社和在线旅游经营者采取旅游预付费消费模式。
这就意味着,如果《征求意见稿》实施,类似此前海涛旅游的经营模式将被禁止。
《征求意见稿》规定,旅游行业预付式消费,是指旅行社和在线旅游经营者通过捆绑销售两条线路以上(含)的旅游套餐产品、售卖旅游预付凭证(含实体卡、虚拟卡)、收取或变相收取出境游押金、以会员等形式变相预收旅游费用等方式,提前向旅游消费者收取与旅游相关费用的行为。
如旅行社和在线旅游经营者违反规定,提前向消费者收取旅游相关费用,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应当在消费者提出退费的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所有费用;在旅游行程中或旅游行程结束后,或因旅行社和在线旅游经营者方面原因无法继续为旅游消费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旅游消费者提出退费的10个工作日内,在扣除已产生的必要费用后,将余款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旅游消费者。
北京联合大学副研究员杨彦锋认为,出台这项细则是由于北京多次出现旅游预付费导致的纠纷,在监管和规范上作出了强力反弹。典型案例包括海涛旅游、北京青扬五洲旅行社、布拉旅行等。
其中,北京青扬五洲旅行社曾大力推广套餐预付款线路,造成几千名客户的押金、旅行费出现问题。
布拉旅行以预收款方式销售旅游产品,至2017年底案发,共骗取客户预付款1.8亿余元。2018年3月,浦东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而海涛旅游是国内旅行社早期预付费模式声量最大的公司,波及用户数量和金额也最广。
据业内人士估算,海涛旅游的案例涉及北京市2万名消费者,其中以老年人群居多,涉及到的案款至少有7亿。
海涛旅游事件的受害参与者张女士2009年退休,2013年经朋友介绍,在海涛旅游报名了旅游套餐,缴纳48800元费用,每年任选三条线路出游。海涛旅游承诺,在三条线走完后20个工作日退还所有费用(也可不退,续签合同)。
2017年4月,张女士被告知海涛旅游资金断裂,欠款无法退回。海涛旅游董事长许涛表示,资金断裂主要因为韩国游停团,并表示会对此事“负责到底”,但实际上受害用户至今还在维权。
“海涛旅游出事至今,大型的消费者维权活动已经超过50次,整治了好多年,仍然没有最终解决。预付款模式存在资金用途缺乏监管,企业在风险管控方面有赌博心态等问题,所以隐患非常大。”杨彦锋认为,新市场监管细则出台,应当帮助消费者将海涛旅游这类长期没有解决的事情作最终的处理。
征求意见稿中第九条提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和在线旅游经营者实施信用监管。对违规收费、退费投诉集中的企业实行重点监测、增大双随机检查频次和力度,督促相关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对违反本细则要求的,将在旅游行业内进行通报,并记入行业信用系统。对涉嫌经济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杨彦锋认为,旅行社是轻资产行业,没有足够的保证金和抵押物来确保其履约能力,因此风险预警和信用监管十分必要。另外,他还指出,除了对企业进行监管,企业高管也应受到监管,加大个人违法成本。“这份文件作为暂行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还可以进一步吸取意见。”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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