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质检|8批次太阳镜不合格,ZARA、H&M、Burberry等知名品牌在列
记者 |昝慧昉
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40个品牌40批次的太阳镜(包括进口奢侈品牌23批次、国产品牌17批)进行了质量抽检,检出6批次进口奢侈品牌不合格、2批次国产品牌不合格。H&M、博柏利(Burberry)、ZARA、MICHAEL KORS(迈克尔高司)等知名品牌上榜。
这些不合格产品来自浦东国金中心、正大广场、静安恒隆广场、徐汇恒隆广场、青浦奥特莱斯等商圈的36家企业。
抽检中发现的太阳镜不合格项目主要是镜架要求(抗汗腐蚀)、可见光透射比、光透射比相对偏差和标志4个。与去年抽检情况相比,不合格检出率为20.0%,比去年上升了4个百分点;可见光透射比、抗汗腐蚀和标志不合格情况依然存在。
具体来看,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黄浦第二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由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H&M”牌遮阳镜(型号规格:均匀色/349937),被检出同时存在抗汗腐蚀、可见光透射比两项指标不合格。
其中,抗汗腐蚀实测镜圈下缘有腐蚀点和变色(标准要求应无腐蚀点或变色,镀层不锈蚀、剥蚀或脱落),与标准要求不符。抗汗腐蚀不合格,一方面容易出现镜架褪色、镀层剥落等问题,另一方面镜架中的镍、铅等重金属析出,可能引起皮肤过敏。
而可见光透射比不合格,会直接影响消费者对太阳镜的正确使用。
除H&M外,被检出可见光透射比不合格的,还有两批次产品:
迈克尔高司商贸(上海)有限公司浦东分公司在上海国金中心商场销售的、江苏东方光学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生产的(或供货)MICHAEL KORS迈克尔高司牌太阳镜(均匀色/10245A)。
博柏利(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在港汇恒隆广场销售的、标称由博柏利(上海)贸易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博柏利”牌太阳镜(型号规格:均匀色/B4277-F;生产日期或批号:4080391),可见光透射比企业明示为遮阳镜2类(18<tv≤43),实测为右12.8、左13.0,未达到2类标准要求。
按照QB2457《太阳镜》标准,太阳镜可分为浅色太阳镜、遮阳镜、特殊用途太阳镜3个类别;按照GB10810.3《眼镜镜片及相关眼镜产品第3部分:透射比规范及测量方法》标准,太阳镜分为1类、2类、3类和4类。太阳镜类别不同、分类不同,太阳镜用途截然不同。
此外,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其生产(或供货)的“ZARA”牌太阳镜(型号规格:均匀色/02727/012/250/039),光透射比相对偏差实测23.7(标准值应≤15),与标准要求不符。
光透射比相对偏差不合格,左右眼进光量差异较大,容易发生视觉疲劳,影响视力健康。
其它还有包括Christian Dior、菲拉格慕、MASSIMO DUTTI、LONGCHAMP、ZARA品牌在内的5批次产品存在标志不合格问题。不合格商品未标太阳镜类别、分类、执行标准。
该指标不合格,会影响消费者正确选购、使用太阳镜。
根据抽检结果,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对库存商品、在售商品进行全面清理,督促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经营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并依法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调查处理。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使用太阳镜时注意:
目前在市场销售的太阳镜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遮阳镜”,遮挡阳光,减轻眼睛过度调节造成的疲劳或强光刺激造成的伤害;另一类是“浅色太阳镜”,主要是装饰作用,阳光不强烈时可以使用。如果消费者误把“浅色太阳镜”当作“遮阳镜”使用,不但起不到遮阳效果,还会损伤眼睛。
太阳镜配戴不当易患眼疾,阴天和在室内没有必要戴太阳镜。有些人不分场合,不论太阳光强弱,甚至在黄昏、傍晚以及看电影、电视时也戴太阳镜,必然会加重眼睛调节的负担,引起眼肌紧张、疲劳,使视力减退、视物模糊,严重时会出现头晕眼花、不能久视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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