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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犯罪人论”遮蔽不了劳荣枝们的主观之恶

新京报 2019-12-04 00:37 大字

一种说法

将犯罪归因于某种“天性”,不仅部分消解其主观恶性,也阻碍对其犯罪原因的深入挖掘。

11月28日,身背7条人命、潜逃20年的犯罪嫌疑人劳荣枝在厦门一商场内落网。12月3日,厦门警方公布了抓捕现场和审讯画面。据通报,劳荣枝落网前自称“洪某娇”,直到验DNA才认罪。而随着各方信息披露,20年前被处决的法子英和劳荣枝这对“鸳鸯杀手”的恶行,正逐渐浮现在世人面前。

劳荣枝、法子英身上的“反社会人格”

回顾当年,法子英与劳荣枝在一场婚礼上相识。法子英是九江当地的小混混,曾因抢劫罪被判刑。而劳荣枝刚刚师范毕业参加工作,是当地的小学教师,且身材苗条,容貌姣好。谁也料不到这场相识,却开启了一场以杀人为业的世纪孽缘。

1995年,法子英因犯事携劳荣枝离开九江,前往深圳。后司法机关查明,1996年至1999年,二人在南昌等地用色诱的作案手法实施绑架、勒索、抢劫等犯罪,前后残忍杀害七人。而其中的受害者陆中明,仅仅是法子英从市场上随机带回来,为了向被绑架勒索的另一名受害者证明“自己敢杀人”。

1999年,二人在合肥作案时,法子英被抓获并执行枪决。据称,在法庭上,法官问其是否有忏悔之意,法子英表示丝毫没有。

而劳荣枝呢,在被捕后那抹“媚笑”更让人心有余悸。在她脸上看不到任何愧疚和悔恨,仿佛道德和法治观念在她身上完全失效了。也因此,有人根据二人的长相重提“天生犯罪人”的观点。

“天生犯罪人论”来自被尊称为“现代犯罪学之父”的意大利学者切萨雷·龙勃罗梭。龙氏原为军医,后调任精神病院工作并担任狱医。通过医学实证研究,龙氏发现,罪犯的一些生理、心理特征异于常人。例如,在生理特征上,天生犯罪人的颚部异常发达,下巴向上突起,脸颊上有肉褶皱,眼角外部有鱼尾纹等。再如,在心理特征上天生犯罪人痛觉缺失、视觉敏锐、病态虚荣心、易激怒、迷信等。为此,龙氏提出“天生犯罪人论”,认为对这些人而言,犯罪不是自己的选择,而是与生俱来。

但此说也受到了广泛批评。不难想象,如若此说具有科学性,在科技发展的今天,只需采用人脸识别等科技手段,便可轻松发现和预防犯罪。但目前来看,这恐怕是天方夜谭。

“反社会人格”背后仍有社会原因

近年来,每遇恶性案件,均会有人提到“天生犯罪人论”。的确,一些恶性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存在常人难以理解的反社会人格,当这种反社会人格无法被合理解释时,通常就会归于“天生犯罪”。但实际上,这种归因不仅一定程度上消解了犯罪者的主观恶性,也往往阻碍了人们对犯罪原因的深入挖掘。

从目前披露的信息看,法子英的犯罪或许与他充满劣迹的成长轨迹有关:仅上三年小学便辍学;15岁因抢劫流氓被劳教3年,出来后很快又因抢劫、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后改判为8年。正如被抓后其供述所称,法子英就是“吃绑架这碗饭的”,“赚钱就要不择手段,杀人只是为了灭口”。可以说,教育上的缺位,让法子英少年便步入歧途,并在犯罪道路上越陷越深、自我强化,最终成为极其残忍的杀人犯。

而劳荣枝的犯罪道路又不同,她受到良好教育,还是一名教师,在其年仅19岁时,认识“坐过牢”的法子英后,对他产生了钦慕“英雄式”的崇拜,并与之相恋。

可以说,年少轻狂时错误的人生观和恋爱观,让劳荣枝陷入与法子英共同犯罪的泥潭,直到万劫不复。劳荣枝的残忍可以说是附庸性的,不仅老邻居,还有她在中专学校就读时的校友,都对其犯罪感到震惊和难以置信。而当年侦缉犯罪的科技水平有限、犯罪数量相对增多,则是大背景。

因此,仅凭长相就断定这对“亡命鸳鸯”是天生犯罪人自然站不住脚,但在他们身上可以清晰看到,青少年时期的家庭、教育、三观对人生轨迹有着重要的影响。而一个崇尚法治、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环境,也同样可以对人生起到及时的矫正作用。

总之,在依托大数据、侦查技术化、信息化时代,“劳荣枝们”总有露出狐狸尾巴的一天。深入挖掘其犯罪根源而不是简单地定性为“杀人恶魔”,将有助于有的放矢地进行法治教育和法治环境建设。

□金泽刚(同济大学法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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