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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宝盗用《守望先锋》道具形象 两公司被判侵权赔210万

澎湃新闻 2019-12-03 20:06 大字

《守望先锋》是一款知名的射击游戏,其中一些道具和形象也较为深入人心。然而,两公司未经许可,复制该游戏中两款道具和人物造型用于生产充电宝,并且大肆推广、销售并获利。

12月3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对《守望先锋》游戏公司诉某创新技术公司和某商贸公司等著作权纠纷案作出判决,判决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210万元,商贸公司对其中的3.5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某游戏公司系全球知名娱乐软件开发商,所开发的游戏《守望先锋》自上市以来,反响较为热烈。其中的游戏角色、武器造型、玩偶造型,包括动画人物形象D.Va使用的3款枪械动画造型“光枪”以及拟人玩偶造型“洋葱小鱿”均为原创设计,属于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

然而,游戏公司发现,某创新技术公司未经许可,生产与上述两款道具和人物造型基本一致的充电宝并进行销售,销售金额逾180万元,某商贸公司从创新技术公司进货后,参与销售逾400件。游戏公司认为两公司的行为侵害了其相关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因此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两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两者应连带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50万元。

徐汇法院审理后认为,游戏公司主张的3款枪械动画造型“光枪”、拟人玩偶造型“洋葱小鱿”具有独创性,均属于著作权法规制的美术作品。各方当事人均确认被诉商品未获得游戏公司的授权许可,因此认定该商品属于侵权商品。

徐汇法院认为,通过对比知名电商网站中销量占先的同类充电宝商品售价与被诉商品售价可知,被诉商品售价远高于同类型商品,证实游戏公司创作的道具形象对被诉商品售价的贡献价值。鉴于在案证据证明创新技术公司非法获利已经远超法定赔偿最高限额,法院超出法定赔偿最高限额酌定经济损失,判决创新技术公司赔偿原告180万元及合理开支30万元,商贸公司分别对其中的3万元和0.5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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