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版鸠占鹊巢 陌生男子在别人家偷偷住了8年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获刑
王某在大连开发区翠竹小区有一套房子,后来王某赴美国定居,这套房子便空了下来没人住,王某委托远在哈尔滨的亲戚齐某代为照看房子。
2018年3月15日,齐某来大连开发区帮王某看房子,齐某发现,王某原本应该空置的房子里面不但住着人,而且好像住了很长一段时间了。齐某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赶到后,将住在这套房子内的常某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
原来,1966年出生的常某住在大连开发区,2010年8月,常某得知了王某的房屋长期无人居住,于是私自非法侵入该房屋内居住,而这一住就是8年。
2018年3月16日,常某因此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30日被取保候审,同年12月17日被逮捕。
法官说法
非法侵入住宅要判刑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对常某提起公诉。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常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因此,法院一审判决,常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常某不服,上诉至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理由是自己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请求对其适用缓刑。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常某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并长期居住,其行为侵犯了他人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原审法院根据常某的犯罪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对原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予以认定,并根据其犯罪的具体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裁量刑罚均无不当。常某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
据此,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辽宁大连开发区翠竹小区上演了一场现实版的“鸠占鹊巢”,一男子擅自搬入他人的房屋居住了8年,最终因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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