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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财产继承观念的变迁

济南日报 2019-12-30 11:23 大字

虽然很多人仍然觉得“财产早晚都是给儿女的”,但一种新的观念也在年轻人中形成:“这是父母的钱,他们想给谁就给谁”。此时,财产分割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了父母晚年要求得到更好赡养的一个筹码——如果你对我不好,我就一个子儿也不留给你。就像是“预支”或“购买”服务,这可能是近三四十年来市场化对社会理念渗透的潜在体现,说明那种不分彼此的传统纽带处于瓦解之中。

腾讯大家刊发维舟的文章说,张阿姨年纪大了,开始为遗产纠结。她其实是想把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他下岗之后一直过得紧巴巴,而女儿过得好、衣食无忧。但这些年其实是女儿更孝顺贴心,而儿子且不说从小不怎么懂得体谅父母,近几年自顾不暇,能不伸手要钱就不错了,遑论照顾,女儿已经不无微词,要让她对这样的安排完全赞成恐怕不可能。这样的难题,在中国家庭中可说比比皆是。虽然独生子女一度从根本上消除了这个问题,但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关于父母财产如何分配的难题,又会卷土重来。

平均原则与绩效原则的较量

简单地说,人们都认同分配要公正,但宽泛的“公平”“公正”,不同利益的个体根据不同的逻辑,可以解读出彼此矛盾的话语:其一可称为“平均原则”,即家长根据子女经济条件的不同,穷苦的多补贴,富裕的就少补贴;其二则是“绩效原则”,分配财产根据的不是其家境如何,而是他们表现:日常对父母是否尽心尽孝,有没有常回来看看。完美的情况下,这两者彼此接近乃至吻合(例如家境差的弟弟也同时在照顾父母上付出更多,姐姐并不在意他多分得一点),但很多时候,情况却并不是这样。

中国社会的特色是:考评时往往不同原则并存交织,而当出现冲突时,家长制下“大锅饭”式的特殊照顾,难免扭曲绩效原则,损害效率。甚至连学术机构中,也不例外。有些青年学者的研究,无论就质量还是数量都早应评上研究员,院里领导也承认这一点,然而却迟迟未能评上,因为每年评研究员的名额有限,今年给了某甲,因为“他快要退休了,要有这样一个职称才能享受一定待遇”,明年又给了某乙,理由是他“家里困难”。“研究员”这一职称原本应当完全根据绩效原则,反映出此人的学术水平,但在现实操作中,它往往扭曲成了一个利益分配的工具。反过来,完全的“绩效原则”在中国人眼里不免显得有几分无情,意味放弃对弱者的照顾。但近年来,父母根据子女的表现来决定遗产分配的做法渐成气候。

完美的分配方案是不存在的,因为家庭成员各自的利益不同,对分配结果“公平”与否则取决于你从什么角度出发、根据什么原则来衡量。说到底,这其实是一门妥协的艺术,那些争夺遗产闹出事来的家庭,则大多是因为彼此未能达成妥协。

中国特色财产观念的两面性

中国父母在处置家产时,大多想的是尽可能地留给后代,觉得自己只是“暂时替后代保管”自己的家产而已。所以,不少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但坚决不肯离婚的很大一个原因,就是为了把全部财产都留给孩子;但实际上,很多人即便再婚,也仍然把钱全都拿去补贴前一段婚姻中的亲生儿女。有的老母亲会把所有的财产、密码都交代了女儿,而不是老公。有位老阿姨更绝:她得了晚期癌症,自知命不久矣,预先将所有财产单方面分配给了子女。她担心丈夫再婚,到时将遗产给了“外人”。很多母亲不信任配偶而信任子女,大多是因为她们觉得配偶可能破坏垂直继承的计划。也就是说,在她们的观念中,这些钱不是“夫妻共有财产”,而被默认为是要全部留给子女的。

虽然近些年来社会学家普遍注意到了个人主义在中国的兴起,但当牵涉到家产分配时,往往就是另一番景象:老人再婚等意愿往往要受到他人的干预,因为你对个人幸福的追求,可能在子女看来触犯了自己的财产利益。正是由于牵扯到如此复杂纠结的关系,国人的婚姻才有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虽然很多人的婚姻并不幸福,但利益结合反倒比情感结合的婚姻更为稳固。

其实,尽量确保家产完整不可分割,并不是中国社会的特色。历代法律虽然将家产视为男性家族成员所共有,禁止寡妇将前夫的任何财产带到再婚的夫家,但中国继承法向来推行的是诸子均分制,而在有些文化中,为保障家族财产的完整延续,采取的做法比传统中国极端得多。西欧和日本在封建社会均推行长子继承制,以法律手段确保最年长的男性继承人牢牢控制全部财产,不被债权人或其他家庭成员分割,意大利甚至规定只有继承家产的这个儿子才能结婚。

不过,这些做法在现代社会大抵已渐渐消亡,美国早在建国后不久的杰弗逊总统时代,就废除了长子继承制。而中国的计划生育无意中解决了中国在传统诸子均分制下的一大难题:家产常遭到分割而难以积累。虽然那种“钱不是你自己的钱,你只是家族财产保管人”的理念乍看似乎是落伍的,但当它和新时代的独生子女现象结合起来时,却在客观上大大有利于社会的资本积累。

财产继承观在缓慢变迁中

和其他社会观念一样,财产继承观的变迁是长期而缓慢的,这与社会的整体变迁相呼应;反过来说,这方面理念的变化,本身就折射出社会的结构性变动。如今,越年轻的父母自我意识越强烈,很多人已经不再认同“自己的钱是子女的钱”这样的理念,不少五六十岁的父母,在子女成年后不再像以前的老人那样,自己省吃俭用,把一切好的都给子女,而是“自己的钱自己花”,不再觉得那只是替子女保管了。一种新的社会观念也正在年轻一代形成:“这是父母的钱,他们想给谁就给谁。”此时,财产分割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了父母晚年要求得到更好赡养的一个筹码——如果你对我不好,我就一个子儿也不留给你。这本身意味着父母得掌握着财产分配的自由支配权。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就像是“预支”或“购买”服务,这应该是近三四十年来市场化对社会理念渗透的潜在体现。有太多人听不得婚姻关系、家庭伦理中使用“交易”二字,忍受不了理性的经济分析。这些人除了谈道德,别的什么都谈不了。因为道德问题不需要学习就能谈,高喊道德口号就是了。但这世界有许多学问,经济学、法学、社会学、心理学,这些都是起码要了解一点的,至少要知道一点基本常识。不然,道德喊得再响,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把问题搞成矛盾、把矛盾搞成了灾难。换言之,按“绩效原则”来决定“钱留给谁”可能会让“亲情淡薄”,因为这意味着血缘关系不再是决定性的了(至少理论上说,如果子女都不孝,照此原则也可以留给保姆);这也说明那种不分彼此的传统纽带处于瓦解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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