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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处方药再生变?

界面新闻 2019-11-27 07:23 大字

记者 | 金淼

编辑 | 任悠悠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其中第五条“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中指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采用邮寄、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对此,有声音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解读为网售处方药再生变,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自2016年起就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采用邮寄、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写入其中,其中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督管理局。

将于12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第六十一条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应当遵守本法药品经营的有关规定。由于未明确提及处方药问题,当时业内认为这是一定条件下对网售处方药进行松绑。

从提高效率、推动医药分家来看,网售处方药能够改善目前处方药以院内推广为主的销售模式,减少非必需药品的滥用情况,以及由于院内营销费用导致的药品价格居高不下等问题。

但此前关于是否放开网售处方药一直处于纠结状态,一方面是传统渠道不愿意放手,一方面是,此前在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期间,暴露出第三方平台与实体药店责任不清晰、对销售处方药和药品质量安全难以有效监管等问题。

2016年原国家食药监发布《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结束》,当年十月,国家发改委在《互联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征求意见时便将“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中指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采用邮寄、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列入其中,此后网售处方药一度被叫停。

而在美国处方药的销售渠道结构中,邮递服务已经成为在连锁药店后的第二大处方药销售渠道。

本月初,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督管理司副巡视员徐胜敏在2019年全国医药经济信息发布会上透露,药监局正在研究制定《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办法》,该监管办法允许有条件放开网售处方药。

根据赛柏蓝消息,目前《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办法》已经进行到送审稿,而清单的发布对于放开网售处方药不会有太大影响。

而清单中,虽然将“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中指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采用邮寄、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写入其中,但是该条前用★加以表示,根据说明,★表示其设立依据效力层级不足且确需暂时列入清单的管理措施,应尽快完善立法程序。

业内有声音认为,此项意味着在有条件放开的情况下,会加强对网售处方药所涉企业的监管。而真正靴子落地,还要等待《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办法》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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