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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惩戒来了,家长们准备好了吗?

济南日报 2019-11-26 11:08 大字

黎青 作

□周稀银

据11月25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教育部日前公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提出,教师可根据学生违规违纪的情节轻重采用不同惩戒手段。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也为教师行为列出了“禁止清单”。

在传统教育观念中,教师惩戒权似乎是一个不需要讨论的问题,因为自古以来就有“教不严,师之惰”的说法。但随着人们权利意识的增强,家长对孩子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教师惩戒行为的容忍度越来越低,由此屡屡产生家校纠纷。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建议家长在孩子六岁前要严管,青春期时少干预。这样的教育方式并不复杂,却是许多家长不能做到的。而当失去六岁前要严管的这个良机,不仅会给学校和老师输送一批任性的学生,想必家庭也会“危机四伏”,这也是强调家长懂教育会教育的重要性。对于如何配合学校和老师的教育,确实存在着相当一部分家长不能理性给予配合的现象。无端惩戒学生的老师毕竟是极少数,大多数老师都是出于对学生的爱护,家长应有起码的是非判断。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可通过其他途径加以沟通或反映,切不可草率地与老师发生直接冲突,或者在孩子面前表现不理性的举动。

“天下没有不合格的孩子,只有不合格的家长;没有不合格的学生,只有不合格的学校”。回到教师惩戒规则上,学校和老师无疑责任重大,除了要严格遵守规则外,还要给予学生及其家长合理表达诉求的渠道。而要让这样的规则发挥更大作用,又迫切需要家长加强自我素养,包括懂得对较小年龄段孩子的克制训练和青春期的适度干预,以及对学校和老师惩戒学生规则的积极呼应。

如果说惩戒规则是为了培养合格学生的话,那配合惩戒教育规则的家长,实则也是在培养自己成为一个合格家长。反之,家长不合格,教师对学生的惩戒教育有可能是孤军奋战,甚至被不合格的家长带向教育的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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