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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议价开始了,如何分食处方外流的红利?

界面新闻 2019-11-22 16:07 大字

记者 | 金淼

编辑 | 任悠悠

11月21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关于“限药店药品全面挂网公开议价”等有关事项的工作提示(2)》(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根据“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工作安排,阳光平台将限药店药品全面议价信息(第一批)推送至询价议价系统,自11月25起各医保定点药店与相关企业做好议价确认工作。

根据一同公布的第一批限药店药品全面议价信息显示,此次共涉及701个品规产品。医保定点药店与生产企业议价价格在阳光平台公开,议价价格仅对该定点药店有效,议定零售价需与医保结算价格保持一致。

上海的“限药店药品全面挂网公开议价”工作自今年7月起开始开展。除上海外,山东、浙江、广东等省份也陆续开展将药店纳入到集采中来。

业内有声音表示,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医保局将会在各地陆续接管药品采购职能,而医保定点药店,也将会逐步进入到医保药品的采购序列中。

医药经济报数据显示,2019年一季度全国药店较2018年减少20465家,而今年上半年药品零售市场增速为4.7%,去年同期数据为7.5%。

“4+7”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后,出现部分地区采购品种“价格倒挂”的现象,药店经营受限。今年西普会期间,有药品零售业人士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首批“4+7”带量采购仅针对公立医院,药企按照“4+7”中标价供应医院,而对于零售渠道是否供货,按照何种价格供货,医保部门没有过多干预。

而“4+7”之后在所在城市,医院药店出现的“同药不同价”情况曾一度让患者回流到医院,与“医药分家”趋势不符。

但是如果让药店加入集中采购,药店不同于非营利的公立医院能够实现药品零加成。药品零售业的疑问,在于对于药店而言,包括租金、工资等经营成本必然要算进药品售价中,而医保要如何在其中起到平衡的作用,既能继续推动处方外流,又能推动药店的发展。

虽然上述问题还未有明确的解决办法,但是药店参与集采,目前仍处于小范围的试点,或许这些试点,就是为了解答上述来自药品零售业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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