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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才到期的业务”能留住手机客户?

济南日报 2019-11-18 11:21 大字

黎青 作

□郝冬梅

据11月17日《都市晨报》报道,广州联通用户小浩按照客服指引查询办理携号转网资格,随后收到短信回复称“因5个原因暂无法办理携号转网”。他按流程继续查询原因,又被告知:有3个到期时间为2050年12月31日的“其他业务”影响办理。也就是说,得等到2051年小浩才有资格办理携号转网!

什么业务需要30余年后才到期呢?小浩再次致电询问后被告知:“没有。那几项业务不存在。”那几项“神秘”的业务究竟存不存在,具体又是什么业务?

小浩的困惑不仅是他一个人的困惑,有些市民反映,在办理“携号转网”的过程中都遇到过类似情况。“携号转网”遭遇的“30年后才到期的电信业务”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笔者认为,可能有这样几种情况:其一,是业务人员为了留住手机客户而故意编撰的,本意是让想“携号转网”的手机用户“知难而退”;其二,可能真的存在“30年后才到期的业务”,但是又感觉“有违常理”,不敢承认自己的荒唐做法。不管真正的原因是什么,都需要监管部门启动调查,不能让“携号转网”的好规定遭遇“不合情理的绊脚石”。

“携号转网”是个好规定,最大程度地维护了手机用户的选择权。对于几家运营商来说,担心会影响自身业务、丢失老客户,这种心情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用“30年后才到期的业务”强行挽留客户,终究不是正确做法。一方面,这种做法是荒唐的,是在和“携号转网”唱对台戏;另一个方面,想依靠“30年后才到期的业务”留住客户,只会适得其反,即便真的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了“30年后才到期的业务”,手机用户有了抵触情绪,未必在意这点儿利益,不仅留不住“老客户”,估计连“新客户”也吓跑了。

“携号转网”时代,想留住客户、吸引客户,只能依靠物美价廉的业务和真心实意的服务,强扭的瓜不甜。依靠“30年后才到期的业务”也强扭不来,终究会被客户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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