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加快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农业农村部答复
农业农村部网站11月11日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279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披露了农业农村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魏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建议”的具体内容。
《答复》由农业农村部成文于今年7月17日,文号为“农办议【2019】59号”。
针对魏琴提出的“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建议,农业农村部在《答复》中介绍称,“近年来,我部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工作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方面意见,结合新的政府职能调整和机构改革需要,拟定了修订草案。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改)》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类立法规划。我部成立分管部领导为组长的修法领导小组,加快推动相关工作。2019年2月,正式向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16个部门征求意见。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对部门职责规定不明确、处罚力度不大、违法成本低以及与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缺乏衔接等问题,目前的修订草案在思路上主要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建立最严格的各方法律责任制度。突出强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对违法生产经营者实行严厉的处罚。细化并落实地方政府及部门的属地管理责任,实行最严格的监管,对失职渎职的部门和人员实行最严肃的问责。二是突出源头治理、风险防范。突出强调农产品生产的源头管控,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科学防范风险隐患。强化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与环境保护、废弃物回收等内容,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三是建立全过程监管法律制度。按照全程监管的思路,对农产品的产地环境、投入品经营使用、农产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等各环节作出规定。四是与其他法律法规紧密衔接。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质量追溯、标准制修订、信息发布、农业投入品管理等方面,与《食品安全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紧密衔接,避免监管空白。五是坚持绿色优质发展导向。科学指导农业投入品减量使用技术,强化农产品品质标准制定,鼓励生产优质农产品,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品牌化生产,提升农业质量和效益。”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在《答复》中表示,“我部将进一步加强与司法部等部委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修订工作,力争早日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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