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知识问答(第一期)
一、什么是政府购买服务?
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二、购买主体有哪些?
各级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党的机关、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
三、承接主体有哪些?
包括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四、如何确定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
属于政府职责范围、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
五、购买内容包括哪些领域?
包括直接受益对象为社会公众的公共服务及直接受益对象为政府自身的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主要包括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性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技术性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等纳入指导目录的内容。
六、如何判断某服务事项是否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
一是市场上存在该服务事项的提供商、市场交易活动;二是市场存在对该服务事项的潜在需求,通过引导可望培育出一定规模和数量的服务商,形成对该服务事项的一定程度的竞争性提供;三是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政府将服务事项交由市场方式提供比由自身直接提供更具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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