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今日国内> 正文

杜绝贪腐两万元违纪资金“原路返还”

凉山日报 2019-10-17 07:20 大字

本报讯 彰冠镇魁阁村5组12户农户自愿筹资安装变压器,原本只需要两万多元,却筹了四万多元,多出的两万元却被原支部书记朱某交给县供电公司工作人员饶某,用作协调费。经县纪委调查,彰冠镇魁阁村原支部书记朱某和县供电公司员工饶某构成违纪。

10月12日,县纪委监委带领县供电公司相关人员一行前往魁阁村退还农户筹资款。据了解,2013年,为解决魁阁村5组用电困难问题,经魁阁村5组朱某等7户村民商议决定向上级电力部门报告申请安装变压器,项目下达后,按照县供电公司要求,村民自行承担和协商解决安装变压器过程中产生的农赔及安装过程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县供电公司不收取魁阁村集体和个人任何费用。

在变压器项目完工后,魁阁村5组12户村民自愿筹资47600元入伙用电。安装变压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在新入伙用电的12户农户筹资中进行开支。在变压器项目施工过程中,农赔费、公路损伤赔偿费、生活费等实际开支共计27000元左右,另按照7户承头农户商定从筹资款中提20000元交由时任魁阁村支部书记朱某,就安装变压器相关事宜进行协调,并决定将20000元开支分摊在变压器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农赔费等其他费用中进行做账。2014年年初,朱某将提支的20000元作为变压器项目协调费交县供电公司工作人员饶某。

经调查,县供电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给予饶某行政警告处分,扣发2个月绩效薪金,并清退违法取得的2万元施工协调费。待案件进一步审理后,县纪委监委将对魁阁村原支部书记朱某作出处分决定。

目前,清退费用由魁阁村5组集资村民代表统一代领,并在彰冠镇纪委监委的监督下分别将钱退到其余11户农户的手中。

邓丽平 摄影报道

新闻推荐

解读中国粮食丰收“密码”又是一个丰收年

“今年又是一个丰收年,水稻亩产500公斤左右。”黑龙江省桦川县玉成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李玉成说,水稻稳产高产优质,主...

 
相关推荐